古文記載
。勖鳎萦罉窌r太監(jiān),有巧思,奉明成祖命營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廨。目量意營,悉中規(guī)制,工部奉行而已。正統(tǒng)(一四三六-一四四九)時重建三殿,洽楊村河并有功。景泰(一四五o-一四五七)中洽張秋河道卒,囊無十金。除營建外,兼稱著名之水利工程師!睹魇、文物參考資料·一九五三年十期》
人生經(jīng)歷
阮安是個出色的建筑師,他無需查閱資料,只憑實地觀測和思考,所制訂的建設(shè)方案就完全能達到各方面的要求,而主管建筑的工部官員只需奉行就可以了。
正統(tǒng)元年(1436年),明英宗決定完成城池建設(shè),開始所選的人是蔡信,然而蔡信提出的建設(shè)方案耗資太大,所需工力眾多,最后改由阮安負責(zé)修建京城九門城樓。在此之前北京的城墻上所開九門只有城門洞,沒有甕城、城樓等建筑,有的城門連官軍值班所用的鋪舍也沒建。
阮安施工調(diào)度中,北京城九門是依次營建,其施工人員主要取自在京師訓(xùn)練的軍卒,將其中的1萬多人操練停止,增加其月糧,安排好班次,每人增加月糧一斗,鹽每月一斤;建筑費用和材料不再另外僉派,只使用官府積存的,永樂時營建北京剩余了大量建筑材料,此次均被派上用場。
正統(tǒng)二年(1437年)正月,西直門和平則門(平則門不久改稱阜成門)開始營建;第二年營建的是東直門、朝陽門、德勝門等,最后完成的是正陽門等,時間是正統(tǒng)四年(1439年)四月。
整個工程包括門樓、城濠、橋閘三部分,具體為:正陽門正樓一座,月城樓中左右各一座,崇文、宣武、朝陽、阜成、東直、西直、安定、德勝八門各正樓一座,月城樓一座。城墻四角各立角樓一座。所謂正樓就是城門樓,今日可見者如正陽門樓(前門樓);月城樓就是俗稱的箭樓,如幸存的德勝門的箭樓;角樓今日可見者只有內(nèi)城東南角樓,在今北京東站附近。護城濠的整治包括河道疏浚、河岸的修整、砌筑。另外,九門外原來都是木橋,此次全部改為石橋,同時設(shè)置了九道水閘。
隨著整個工程的完工,北京的面貌發(fā)生重大改變,當(dāng)時的大學(xué)士楊榮、楊溥帶領(lǐng)其他翰林學(xué)士"登正陽門之樓而縱覽",只見"高山長川之環(huán)固,平原廣甸之衍迤,泰壇清廟之崇嚴,宮闕樓觀之壯麗,官府居民之鱗次,廛市衢道之棋布,朝覲會同之麇至,車騎往來之坌集。粲然明云霞,滃然含煙霧"。他們在觀賞的同時,不約而同地想到了阮安,對他善于謀劃的能力,奉公盡責(zé)的精神大加贊頌。
阮安在隨后的幾年中,又先后主持了:皇宮三大殿(奉天、華蓋、謹身)的重建工程,通濟河的疏浚工程,固安河河堤加固工程,北京城墻的包磚改造工程。其中,北京城墻的改造工程,開始于正統(tǒng)十年(1445年)六月,完工于正統(tǒng)十二年(1447年),這項工程不僅使城墻愈加堅固,更美化了其外觀。
評價
明代200多年京城建設(shè)中,工程管理者眾多,而廉潔者少。然而據(jù)《明史》記載,阮安接受的最后一項工程是張秋河的治理工程,但他在前往張秋的途中去世,他去世的時候"囊無十金"(即行李中的銀子不足十兩)。對于一個主持過許多重大工程的太監(jiān)來說,如此廉潔,實為少見!
《七修類稿》卷十四對阮安的評價是:"清介善謀,尤長于工作之事。北京城池、九門、兩宮、三殿、五府、六部及塞楊村驛諸河,凡語諸役,一受成算而已。后為治張秋河道卒,平生賜予,悉上之。"
史書記載
《明史》
《明史·宦官傳·阮安》:“阮安有巧思,奉成祖命營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廨,目量意營,悉中規(guī)制,工部奉行而已。正統(tǒng)時,重建三殿,治楊村河,并有功。景泰中,治張秋河,道卒,囊無十金。”
《明史·宦官傳·范弘》:“英國公張輔以交童之美秀者還。選為奄”
《明英宗實錄》正統(tǒng)元年冬十月辛卯:“命太監(jiān)阮安,都督同知沈清,少保、工部尚書吳中,率軍夫數(shù)萬人修建京師九門城樓。初,京城因元舊,永樂中雖略加改葺,然月城樓鋪之制多未備,至是始命修之。”
《明英宗實錄》正統(tǒng)六年冬十月己丑:“以三殿、二宮成,賜太監(jiān)阮安、僧保各金五十兩、銀一百兩、纻絲八表里、鈔一萬貫;都督同知沈清升修武伯,食祿一千石,子孫世襲;少保、工部尚書吳中升少師,尚書如故,各賜纻絲五表里、鈔五千貫;太仆寺少卿馮春、楊青俱升工部左侍郎,各賜纻絲二表里、鈔二千貫所正工作人等各賞絹鈔有差!
《明英宗實錄》正統(tǒng)十年六月戊辰:“京師城垣,其外舊固以磚石,內(nèi)惟土筑,遇雨輒頹毀。至是,命太監(jiān)阮安、成國公朱勇、修武伯沈榮、尚書王巹、侍郎王佑督工修甓之。”
《明英宗實錄》正統(tǒng)九年閏七月辛巳:“工部右侍郎王佑言:u2018臣奉敕與太監(jiān)阮安往視水決河岸。自蒲溝兒至漷縣二十余處,其耍兒渡尤甚。乞發(fā)丁夫物料修筑為便。從之!
《明英宗實錄》正統(tǒng)十四年二月甲寅:“敕太監(jiān)阮安、陳鼎行視自通州抵南京漕運水路。”
《弇山堂別集·皇明異典述》記載:“國朝黃金不以賞功,而自葉升、池裕外,正統(tǒng)中,三殿工完,賞太監(jiān)阮安,曾保各金五十兩、銀一百兩、彩緞八表里、鈔一萬貫。景泰中,以參將楊俊獲喜寧功,并總兵官朱謙,各賞金三十兩、銀六十兩,加賞俊金二十兩、銀三十兩、彩幣三表里。又以立東宮,賞大學(xué)士陳循、高谷、江淵、蕭镃、商輅各黃金五十兩。賜黃金凡五見!
《七修類稿》卷十四對阮安的評價是:“清介善謀,尤長于工作之事。北京城池、九門、兩宮、三殿、五府、六部及塞楊村驛諸河,凡語諸役,一受成算而已。后為治張秋河道卒,平生賜予,悉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