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宦生涯
天啟初(1621年),張慎言受任往督畿輔屯田。天津、靜海(現(xiàn)歸天津郊區(qū))、興濟之間,有沃野萬頃,但卻無人開墾。只有同知盧觀象墾田三千余畝,在田的溝渠水邊、房前屋后,均有種植。張慎言提出“可仿而行”,并在此實施了上官種、佃種、民種、軍種、屯種五法。以后,廣寧失守,遼人轉(zhuǎn)徙入關(guān)者甚多,張慎言也把他們招集到津門(天津),讓這些無家可歸的人去開墾這里的荒地,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發(fā)展。
東林黨的領(lǐng)導之一趙南星,原是張慎言推薦。由于他在推薦趙南星時,上疏彈劾了馮銓,所以馮銓對他懷恨在心。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當張慎方請假回家時,馮銓便買通曹欽程,指使曹欽程假造情況,誣告張慎言盜曹縣庫爭三千兩,致使張慎言因此而被貶謫肅州(今甘肅酒泉一帶)。直到崇禎元年,起用故官,打擊魏忠賢閹黨的進修,張慎言才被昭雪,并提升為太仆少卿、太常卿、刑部右侍郎。以后,由左侍郎遷南京戶部尚書、吏部尚書,掌右都御史事。
崇禎十七年三月(公元1644年),明都京師被李自成領(lǐng)導的農(nóng)民起義軍攻陷,五月,福王又立于南京,并任張慎言理部事。但不久,張慎言因后疽發(fā)背而卒,終年六十七歲
張慎言的三案
一案
第一案指的是,神宗在位時,愿想廢太子朱常洛(后來的光宗)而改立鄭貴妃所生的兒子為太子。顧憲成等認為這將產(chǎn)生宦官外戚之禍,極力反對。神宗只好取消原來打算。但顧憲成卻受到擁立鄭貴妃的宦官魏忠賢一伙的排擠,被趕回故鄉(xiāng)。顧憲成在故鄉(xiāng)無錫,修整了南宋學者楊時的東林書院,約學生友月前來講學,評議時政,后被稱為東林黨。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人手持木棍闖入東宮,謀害太子朱常洛。經(jīng)查,此人名張差,與鄭貴妃有關(guān),但很快被宦宮閹黨以瘋子為名,把張差處死了。此為“挺擊案”。
二案
第二案指的是,萬歷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神宗死,光宗(即太子朱常洛)繼位才幾十天,因身體不佳,大學士、宦官、閹黨成員方從哲便指使鴻臚寺宮李可灼向光宗進紅丸(即以汞煉成的丹)。光宗初服一丸稍好,再服一丸即死。此即為“紅丸案”。
三案
第三案是指,光宗死后,光宗妃李選侍與鄭貴妃勾結(jié),仍據(jù)正宮,東林黨左光斗等人極力反對,逼使李選侍不得不移出乾清宮。此即“移宮案”。
東林黨與宦官閹黨的“三案一爭”,實質(zhì)上是東林黨反對宦官閹黨的專權(quán)。對于此事,張慎言認為,不必再去追究張差的黨羽,為的是“全父子之情”,然而必須搞清楚為此而玩弄權(quán)術(shù)的人,以“明君臣之義”。
思想與成就
張慎言 為學頗有見地,思想和成就更為引人注目。他酷愛讀書,勤于著述,其文其詩,皆為時人所重。他死后由別人輯刻而成的《洎水齋文鈔》、《洎水齋詩鈔》,保存了他的大部分詩文。從之可以看到他的一些思想。首先他肯定的提出本末兼治、“恤商”的經(jīng)濟思想。他認為一國經(jīng)濟要有長遠眼光,不能只顧眼前,反對隨便開采礦山資源,任為國用不足,應該發(fā)展生產(chǎn)。在當時民生凋敝,矛盾迭生的情況下,必須制止耕地大量荒蕪的現(xiàn)狀。同時,放寬對商人的限制,給商人一定的活動空間,使其樂于從事商業(yè)活動。他的這種“恤商”在當時贊同以農(nóng)為本、重農(nóng)抑商的統(tǒng)治階級中是難能可貴的。明代,理學是占統(tǒng)治地位的官方正統(tǒng)思想。張慎言雖然自幼接受了儒家正統(tǒng)思想的教育,并酷愛五經(jīng),但思想方面卻堅持反道學的民主思想。
張慎言在關(guān)于天理人欲之辨中,他旗幟鮮明的反對道學家們歷來標榜和鼓吹的“存天理,去人欲”。他認為人之所欲即天理。用封建禮教規(guī)定人們的行為是扼殺人欲人情,大膽對傳統(tǒng)道德提出批評。這與跟他基本上同時代的李贄的思想相似。而李贄當時頗遭統(tǒng)治者迫害和道學家們的攻擊,而張慎言對李贄其極為欽佩。這在道學長久統(tǒng)治思想界的時代,他以一個思想家的睿智和膽識,對封建傳統(tǒng)道學提出挑戰(zhàn),具有極重要的進步意義。而作為一位詩人,他創(chuàng)作的許多詩篇書法他的真情實感,同樣散發(fā)著熠熠光彩。張慎言政事繁忙卻不廢詩。當時,學子們大部分以八股為務,很少有人將時間浪費到詩文上。而張慎言卻不認同,并以詩文聞名。他反對抄襲模仿,主張自然真情。這對當時文壇上復古傾向嚴重,一味摹擬剽竊,只重形式技巧有很大意義。他矯砭時弊的做法與湖北公安袁宏道諸人(即公安派)主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