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洵
(1886—1949) 滿洲鑲白旗人,愛新覺羅氏。光緒帝弟。清光緒十五年(1889)晉輔國公,次年又晉 鎮(zhèn)國公。二十八年襲貝勒,三十四年加郡王衍。宣統(tǒng)元年(1909)任籌辦海軍大臣,并赴歐美考察海軍。次年授海軍部大臣。1912年1月,與載洵等組織宗社黨。辛亥革命后在北京、天津閑居。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tài)的區(qū)別在于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藝術家通過藝術創(chuàng)作來表現(xiàn)和傳達自己的審美感受和審美理想,欣賞者通過藝術欣賞來獲得美感,并滿足自己的審美需要。除審美價值外,藝術還具有其它社會功能,如認識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娛樂功能等。其中藝術的社會功能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而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歷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學的認識功能。藝術的教育功能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潛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態(tài)度、價值觀念等的深刻變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藝術的娛樂觀念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而滿足審美需要,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它不同于生理快感。對于藝術,通?梢詮娜齻層面來認識。 第一是從精神層面,把藝術看作是文化的一個領域或文化價值的一種形態(tài),把它與宗教、哲學、倫理等并列。第二是從活動過程的層面來認識藝術,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家的自我表現(xiàn)、創(chuàng)造活動,或?qū)ΜF(xiàn)實的模仿活動。第三是從活動結(jié)果層面,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品,強調(diào)藝術的客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