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洪金梅,人稱“祥嫂”,是香港已故粵劇名伶鄧永祥第四任的妻子。她與鄧永祥于1965年開始同居,誕下四子女,并在1992年正式結(jié)婚。自鄧永祥于1997年去世后,她與鄧永祥的子女卷入了鄧家爭產(chǎn)事件。
1997年,鄧永祥之發(fā)妻,首先將永祥大廈的壹成業(yè)權(quán),捐贈予東華三院,引起其他成員的爭議。
生平
洪金梅于1945年10月出生,1965年與人稱“新馬師曾”的鄧永祥開始同居,誕下四子女,并在1992年正式結(jié)婚。她四個子女包括鄧兆尊、鄧兆榮、鄧翠玉(鄧小艾)和鄧碧玉。
1997年鄧永祥去世,洪金梅與四子女卷入了鄧家爭產(chǎn)事件。當時她與新馬師曾在永祥大廈家中錄影無線電視慈善節(jié)目《歡樂滿東華》之后,被香港傳媒錄影到她的弟妹在永祥大廈內(nèi)為事情爭執(zhí)。自此被揭發(fā)洪金梅為新馬師曾財產(chǎn)分配問題分為兩派,一派以洪金梅為主,一派以她四個子女為主。她在事件中一直極為緘默,至1997年4月21日新馬師曾去世,洪金梅才公開作出回應(yīng),對她四個子女的攻擊作出措辭嚴厲的指摘,終而就遺產(chǎn)分配問題而對簿公堂。
至2006年7月7日,香港法庭對爭產(chǎn)案作出裁決,裁定洪金梅敗訴,并被裁判法官批評是“非常差的證人”。其后她于同年十月自己61歲壽宴上,宣布家中各人正式和解。
1997年,洪金梅將永祥大廈的壹成業(yè)權(quán),捐贈予東華三院,引起其他成員的爭議。
其十一妹洪國華為霍英東繼子霍文芳之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