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籌臺宗匠”藍鼎元
藍鼎元(一六八零至一七三三),字玉霖,號鹿洲,漳浦縣赤嶺人。清代知名學者和經(jīng)世之材,是一位對臺灣歷史有很大影響的官吏。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藍鼎元隨藍廷珍出師入臺,平臺后又在臺灣住了一年多。他出入軍府,籌劃軍機,處理政務,著書立說,提出了很多治理臺灣的策略﹔藍廷珍的文移書檄多出自他手。因而被譽為"籌臺之宗匠"。藍鼎元精熟臺灣歷史,入臺后又全面考察了臺灣社會、政治、經(jīng)濟、軍事的現(xiàn)實和地理、風俗、信仰、教化等等方面的情況。他最早提出了對臺灣進行綜合治理,促進臺灣走向"文治"社會的具體措施,即十九事:"信賞罰,懲訟師,除草竊,治客民,禁惡欲,儆吏胥,革規(guī)例,崇節(jié)儉,正婚嫁,興學校,修武備,嚴守御,教樹畜,寬租賦,行墾日,復官莊,恤澎民,撫士番,招生番?quot;這些,一直是后來臺灣官員的治臺依據(jù)。
清領(lǐng)臺灣后,行政建置的一府三縣,都集中于西部和南部,而北部和東部卻無建置設(shè)官。這與康熙末年閩粵移民大量遷臺,北部、中部土地大辟的狀況,已很不適應。特別是土番居住的廣大山區(qū),漢番往來日多,而朝廷中有的官員竟提出將山區(qū)列為"棄土",更屬不智之畢。藍鼎元以一個學者的嚴肅治學態(tài)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見。他說:"臺灣海外天險,較內(nèi)地更不可緩,因此日之臺灣,較十年二十年以前,又更不可緩。前此臺灣僅府洽百余里,鳳山、諸羅皆毒惡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則南盡瑯橋,比窮淡水,鸚籠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趨之若鶩矣。前此大山之麓,人莫敢近,以為野番嗜殺。今則群人深山,雜耕番地,雖殺不畏。甚至傀儡、內(nèi)地、哈仔難、崇爻、卑南覓等社,亦有漢人敢至其地,與之貿(mào)易。生聚日繁,漸開漸遠,雖屢禁不能使止也!辈⑻岢鲈鲈O(shè)縣制的設(shè)想:北路地方遼闊,自昔空虛,分諸羅縣地為二,在半線以上另置一縣,擬名"彰化";淡水地勢重要,人口日增,置淡水廳。藍鼎元呼吁臺灣山地萬萬不可拋棄,特別強調(diào)山地之重要。他說:"臺灣山高土肥,最利墾辟,利之所在,人所必趨。不歸之民,則歸之番與賊。即使內(nèi)亂不生,冠自外來,將有日本、荷蘭之患,不可不早為措置。"藍鼎元的意見,多被朝廷采納;有關(guān)置縣的設(shè)想及文武官員駐扎、營汛布防、哨船挨班等建議,一一得以實現(xiàn);關(guān)于不能廢棄山地的呼吁,也為朝廷大官要員所接受。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零二),清政府對移民實行禁止攜眷赴臺的政策,造成臺灣男多女少,青壯年成家難,影響開拓的嚴重社會問題,藍鼎元對此給予極大關(guān)注。在《論臺灣事宜書》、《東征集》中,他列舉了移民"皆丁壯力農(nóng),無妻室,無老耆幼稚","一莊有家室者百不得一"等大量嚴酷事實,建議:"欲赴臺耕種者必帶有眷口,方許給照載渡,編甲安插。臺民有家屬在內(nèi)地,愿搬取波臺完聚者,許縣呈給照赴內(nèi)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難。"雍正九年(一七三一),清政府實行憑照攜眷入臺政策,就是出自藍鼎元等官員的建議。藍鼎元著述頗多,主要有《鹿洲初集》、《女學》、《東征集》、《平臺紀略》、《鹿洲公案》等,并參加編修《大清一統(tǒng)志》。《東征集》六卷是他為藍廷珍擬寫的公檄、書稟、條陳、告諭的輯成。
《平臺紀略》是對臺灣一年多的考察后,返鄉(xiāng)撰寫的。體現(xiàn)在這兩本書中的治臺卓識和策略,對清代臺灣的發(fā)展影響根深遠。直到乾隆五十二年,清高宗還下手諭:"朕披閱藍鼎元所著《東征集》,其言大有可采,著常青、李侍堯購取詳閩,于辦理善后時,將該處情形細加察核。如其書內(nèi)所討論各倏,有與見在《事宜》確中利弊者,不妨參酌采擇,俾經(jīng)理海疆,事事悉歸盡善。"臺灣史家連橫也說:"鼎元著書多關(guān)臺事,其后宦臺者多取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