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務員事務司
1994年4月至11月:副規(guī)劃環(huán)境地政司
1994年11月至1996年6月:香港 房屋署高級助理署長及副署長
1997年1月至7月:香港 行政長官 辦公室主任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 香港運輸署署長
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 香港教育署署長
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 香港教育統(tǒng)籌局局長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香港教育統(tǒng)籌局 常任秘書長;
2006年1月,因為 教育改革而導致的教師自殺墮樓事件中 失言導致教師發(fā)生了“倒羅潮”。
2006年10月31日起,擔任廉政專員至今,成為了第二位執(zhí)掌 廉政公署的女性。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區(qū)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公布,羅范椒芬為非官守議員。
家庭成員
羅與丈夫羅延康育有兩子。其胞兄是行政會議成員范鴻齡。
人物爭議
2007年2月5日, 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他的公開信中表示教統(tǒng)局局長李國章曾經(jīng)對他本人和莫校長作出直接或間接的威嚇。2004年 6月26-27日李國章對他說:“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會記著,慢慢跟你算帳﹗)”,為的是李國章要求教育學院發(fā)聲明譴責超額教師和教協(xié),遭陸教授拒絕。陸鴻基在信中說﹕“現(xiàn)在是算帳的時候了!
陸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 李國章曾致電莫校長, 要求教育學院主動提出與中大合并,不然,“會放手讓教統(tǒng)局常任秘書長羅太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
2007年 2月15日,特首曾蔭權突然宣布成立一個由法官胡國興主持的調(diào)查委員會,調(diào)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提出,有政府官員干預教院學術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屬實,期望委員會在4個月內(nèi)提交報告。曾蔭權形容陸鴻基的指控十分嚴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一旦調(diào)查證實教統(tǒng)局長李國章、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干預教院的指控屬實,便應“落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