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民國進步官員,留學日本。1912年,四川都督府建立,任都督參贊、高等審判廳院正,1914年起先后任安徽高等審判廳檢察長、貴州高等審判廳廳長、京師檢察長、總檢察廳檢察長、四川高等法院院長、劉湘21軍顧問、四川省政府考試委員會主任、四川省政府統(tǒng)計室兼綜核室主任等職,為官正派,1946年賦閑家居。解放后,加入民建,任相輝學院教授、重慶文史館員。
人物生平
龍國楨(1877—?)又名澤樹,化名龍靈。出生于重慶永川萬壽鄉(xiāng)一個農(nóng)民家庭。祖父龍昌泰,通曉儒術(shù),精通醫(yī)理,設館教學數(shù)十年。家有祖?zhèn)魈锂a(chǎn)數(shù)畝,父親龍祖松十三歲時便參加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一家人自耕自食。
龍國楨幼時在私塾及縣中書院讀書,成績優(yōu)異。1897年時應小試,取列文生;次年科考一等,又補一增廩生。后會試,考取貢士獲取殿試資格,中翰林,入翰林院。1901年時考入四川東文學堂。畢業(yè)后,官費留學日本,在東斌學校讀書。
他在日本閱讀了各種進步書籍,初步認識了清政府的腐朽無能。為了推翻清政府的黑暗統(tǒng)治,與同學董鴻詩、董修武、王右瑜等十余人組織了興華會。
清政府為防止留日學生發(fā)生革命,請托日本政府嚴加防范。于是日本政府頒布了《取締清韓留學生規(guī)則》,剝奪清,韓學生的居住自由和書信來往自由,激起了留日學生的公憤,便組織留日學生聯(lián)合會,反對日本政府限制留日學生的自由。龍國楨被推為學生代表。由于全體學生的堅決反對,日本政府迫不得已取消了無理規(guī)定。
但此事引起清政府的強烈不滿,下令通緝參加反對的留學生十九人歸案,并禁止留學生再學陸軍。龍國楨受通緝,被革去功名,官費也停止了。他為了能繼續(xù)留在日本學習,化名龍靈,考入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及研究科讀書。
在日本學習期間,他多次聽到孫中山的演說,了解到三民主義的內(nèi)容,進一步認識到要挽救中國,實行民主,非推翻滿清不可。
他于1910年在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畢業(yè),獲法學士的學位。這時宣統(tǒng)帝初立,對留學生特別優(yōu)待,赦免被通緝的學生,龍國楨因此得到回國參加留學生考試的機會。
他和董修武、邵明叔一道回川。在途中聞知四川人民強烈反抗清政府所謂鐵路收歸國有政策,川西數(shù)十縣,紛紛組織了保路同志軍。為壓制鐵路風潮,清政府已派端方帶兵入川查辦。龍國楨三人急行回省。
不久,武昌起義爆發(fā)了,起義軍通電全國,號召各省響應。川督趙爾豐見此形勢,忙將總督職位讓與諮議局局長蒲伯英(殿俊),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蒲伯英作正都督,朱子橋(慶瀾)作副都督,龍國楨作了民政部長。
為了響應武裝起義,龍國楨和董修武聯(lián)合了興華會和同盟會會員,重新組建政黨。不久同盟會總部來電,命仍稱“同盟會”。
十二月八日,蒲伯英到東較場集合全部陸軍訓話,各部軍人退出代表向他要求發(fā)三個月恩餉,蒲伯英、朱子橋只答應發(fā)給一個月。代表們強爭,督軍的馬弁舉槍彈壓,各軍紛紛還槍,一時秩序大亂。蒲、朱二都督慌忙逃避隱匿,不敢露面。尹昌衡馳赴鳳凰山,率兵數(shù)營入市彈壓,秩序恢復穩(wěn)定。大家推尹昌衡為都督,羅綸為副都督,龍仍任民政部長。
大漢四川軍政府成立數(shù)月后,去電重慶蜀軍政府協(xié)商合并組織。重慶蜀軍政府提出十個條件,大漢四川軍政府中軍人力主以武力解決問題,龍國楨與董修武力爭和平解決爭端。為了全面征求意見,統(tǒng)一思想,都督召開了行政會。會上龍國楨首先提出和平解決的意見,談了四點理由:1、革命初起,方議出兵北伐,不可先起內(nèi)爭,置清政府于度外,敗壞革命事業(yè);2、成、渝兩方,同是革命志士,不可自相殘殺,視同志為仇敵,喪失革命精神;3、重慶為川中重要商埠,一旦用兵,必至糜爛桑梓,殘害人民,正與革命的目的相反;4、渝方所提條件,無論如何苛刻,兩軍政府合并,同在一個機關,一切政務應按實際情況,可行即行,利害共通,從前條件已成公事具文,重慶軍政府縱有百個條件,此時亦可接受。
龍國楨考慮到雙方爭執(zhí)的不過是人事問題,只要己方讓出幾個重要職位,蜀軍政府方面一定會同意合并。于是在闡明觀點后首先表態(tài),愿把自己擔任的民政部長職務讓出來;又建議副都督也宜虛位以待。龍國楨發(fā)言后,羅副都督立即贊同,會議也一致通過了龍國楨的議案。
成渝兩軍政府合并過程中,關于民政部長的人選問題,尹昌衡和張列五發(fā)生意見分歧,各執(zhí)一端。后來兩人決定,不另選人,仍留龍國楨擔任。龍國楨考慮到自己在會上的表態(tài),不能失信,便堅決謝辭。他打算再次出國留學,研究政治經(jīng)濟,回來為祖國建設服務,可是政府又委任他作上審院院正,他堅決不受,經(jīng)過四次動員才放棄了留學打算。1912年6月他任四川上審院院正職,兼任共和大學、四川財政學校和四川法政校等處教員。
南北統(tǒng)一后,上審院改為高等審判廳,龍國楨繼續(xù)擔任廳長。這時政府下令,法官不能入黨;已入者也必須退出。這樣,龍國楨便退出了國民黨。
1914年龍國楨調(diào)京咨詢,后轉(zhuǎn)任安徽省高等審判廳廳長。任職一年多,袁世凱稱帝,龍因為官正直,判案中得罪袁世凱,被免職調(diào)京。安徽軍民再三挽留,打算聯(lián)名力保,龍不愿為袁世凱效力,婉言謝絕。直到袁世凱死后,龍國楨才出來做官。1916年他擔任貴州省高等審判廳廳長,1919年辭職回到重慶。
1920年,龍國楨到北京任北洋政府司法部參事兩年,后任總檢查廳檢查官。
1928年,蔣介石的軍隊到了北京,張作霖退走,政府取消了法官,卸職的龍國楨閑居北京。1931年9月,友人王厚齋(司法部司長)推薦他任四川高等法院院長。1933年被免職。同年9月,受劉湘之聘任二十一軍顧問及四川省政府考試委員會主任委員。以后,劉湘又派他作四川省政府統(tǒng)計室兼綜核室主任。抗戰(zhàn)中,當選為四川省臨時參議員,出席過兩次省參議會。
1946年,面對國統(tǒng)區(qū)的黑暗現(xiàn)實,他拒絕了國民黨省黨部的黨員總登記。
1950年9月,他應聘擔任相輝學院現(xiàn)代國文教授。
1951年10月,相輝學院與重慶財經(jīng)學院合并,龍國楨繼任公共必修課教授。
1956年6月月,任職重慶文史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