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嚴孟衡(1385~1446),字平(草字頭加奄),亦字衡中,明朝分宜介橋人,嚴嵩高祖是也。一生勤奮儉樸,剛正不阿。他個子魁碩,秉性峻潔。他永樂九年中舉,十三年(公元1415年)中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隨授山西道監(jiān)察御中。他一身正氣,按法辦事,一些朝廷大官有不法行為,敢于上蔬彈劾,故所在官吏不敢為非作歹,一些正派的官員則慕其風采。因他工作過得硬,上升為浙江按察可副使。在他到任的頭天晚上,官吏們對防火的警惕性不高,把衙門燒著了,案牘焚毀一空;馂某霈F(xiàn)后,官吏們通過種種關系,逃避罪責,而嚴孟衡卻站出來甘愿責任,以致他列任不久便被撤職,居家閑居。一年后,有抱不平者出來替他說話,說這是冤枉,結果宣宗朱瞻給他平了反,官復原職,調任四川接察司副使。
大刀闊斧,清理冤案
明成祖朱棣是個非常性暴的君主,嗜殺戮,對他的旨意有所違背,或殺頭,或打入監(jiān)獄,因此當時法網密布,受冤枉關進班房的人不少。京城如此,地方亦然,故嚴孟衡到四川任按察司副使時,牢獄里尚關人很多。其時朱棣已死上十年,正處于調整治政、經濟、人事方面政策的所謂“仁宣郅治”的好時期,嚴孟衡大刀闊斧,認真清理冤案,有時一個案子便給數(shù)十人平了反。星空副使任職九年,明英朱祁鎮(zhèn)認為他工作得力,又將他升為四川右布政使。但只任職三年,便因病死在任上。
人物生平
生于明朝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歿于正統(tǒng)十一年(公元1446年),享年六十二歲。鐘(火加介),字淑憲,號昭民,明朝分宜山泗(今抄場鄉(xiāng))人。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進士。初授中書舍人,后為太理寺卿,工、吏部左右侍郎,左都御史。 為紀念這位清官,有人在石上刻字題詩,稱賞他“扁舟羽駛,是作滿贏,沛淮仗信,庸蜀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