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湖南省祁陽縣(今祁東縣)人, 1924年10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祁陽縣。幼年入私塾,接受傳統(tǒng)文化教育。1944年被岳云中學保送到西南聯(lián)大文學院歷史學專業(yè),因戰(zhàn)爭影響無法按期入學。1947年,北京大學在北平恢復招生,考入法律系。1951年畢業(yè),留校任政治課教員,此后先后擔任北大東語系書記,北大黨委組織部副部長。1955年赴蘇留學,1959年獲前蘇聯(lián)列寧格勒大學國家法副博士,學成回國后任北大法律系副主任。1985年任教授,1986年任博士生導師。1985年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香港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8年任澳門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93年任香港預委會委員,1996年任香港籌委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名譽會長,1999年任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2002年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成就與貢獻
他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籌委會預委會委員,積極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和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及特別行政區(qū)建立的相關法律工作,以自己親身實踐見證了香港、澳門回歸的重大歷史事件。
蕭蔚云長期從事憲法基本理論的研究。1982年與人合著的《憲法學概論》,是中國第一部比較系統(tǒng)全面闡明憲法基本理論的大學教科書,該書于1988年獲國家教委優(yōu)秀教材二等獎。對新中國的四部憲法進行了比較研究,論述了1954年和1982年憲法的優(yōu)點和特點,指出了1975年和1978年憲法的問題和缺點。對四部憲法的序言、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等部分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對比。
蕭蔚云還對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選舉制度、經(jīng)濟制度、憲法的保障等問題進行了長期的深入研究,有獨到的見解。
蕭蔚云參加了1982年憲法、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起草,以及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和香港澳門回歸祖國的籌備工作。1980年至1982年參加了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負責憲法總綱的草擬,提出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下設各種專門委員會和憲法委員會等建議,其中設立專門委員會的建議被采納,寫進憲法,為全國人大及常委會之最高權力的運行起到良好的輔助作用。1985年和1988年分別被任命為制定香港、澳門基本政治體制小組負責人。主張在原則上達成一致意見,然后再討論一些具體細節(jié),起草了一個方案,即司法機關獨立,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并且重在配合這樣的一種模式,由此形成香港的行政長官主導制度,盡量做到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既以一國兩制的內容及中英聯(lián)合聲明為依據(jù),又兼顧到香港各個階層的利益。
外界評價
他的著作對于中國的憲法理論與實踐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為豐富“一國兩制”理論和奠定基本法研究的理論基礎作出了突出貢獻。他治學嚴謹,在中國憲法學界享有崇高威望,曾先后被選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名譽會長。他在北京大學從事憲法學教學工作數(shù)十年,為國家培養(yǎng)了大量法律人才。2000年,他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同年,他應邀出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為澳門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作出了重要貢獻。2004年,他還以自己歷年的積蓄和多方籌集的善款在北京大學創(chuàng)設獎學金,資助貧困學生就學。
主要著作
《憲法學概論》(與人合著)、《論新憲法的新發(fā)展》、《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誕生》、《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香港基本法講座》,主編有《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香港基本法講座》、《澳門與澳門基本法》(合著)等;有學術論文一百余篇,主要有:《澳門基本法草案與香港基本法的比較探討》、《香港基本法政治體制及其銜接》、《建立新的行政與立法關系: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政治體制》、《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關系》、《澳門基本法草案與香港基本法的比較探討》、《論一國兩制下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關系》、《我國選舉法的社會主義民主原則》等。
基本法研究奠基人
金色十月,美麗燕園喜迎蕭蔚云先生八十壽辰。北京大學特意為蕭蔚云先生舉行了慶祝大會。會上,蕭蔚云鄭重宣布,蕭蔚云教育基金會成立,該基金會的宗旨在於幫助優(yōu)秀的貧困學生完成學業(yè)。蕭蔚云是我國著名的憲法學家,香港、澳門基本法研究奠基人之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他已在北大生活、工作了近60年。直到今天,他還帶博士生、參與法律研究和實踐、出席各種社會活動。
博學精專 學界泰斗
蕭蔚云的為人與學識無不受到法律界內外的敬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說:“在人大工作,遇到法律上的問題,有蕭老在,我心里就有底。借用《紅燈記》里的一句臺詞:蕭老,有您這碗酒墊底,什么樣的酒我全能對付!”
1980年至1982年,蕭蔚云參加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具體負責憲法總綱的草擬。他和其他專家收集和分析了古今中外憲法資料,提出了許多可貴的意見和建議,F(xiàn)行憲法第三條、第五條基本采納了他的意見。
上世紀80年代,歷史再一次將神圣的使命賦予蕭蔚云。他先后參加香港、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并任港、澳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政治體制專題小組”負責人。蕭蔚云認為:“參與香港和澳門的回歸工作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是我一生中最光榮、最有意義的事情!
幾經(jīng)努力,他和同事們出色地完成了任務。蕭蔚云以及其他所有起草委員會委員的創(chuàng)造性工作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評價。鄧小平同志1990年2月17日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全體委員時曾說道:“你們經(jīng)過近5年的辛勤勞動,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著作。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是過去、現(xiàn)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這是一個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杰作。”
教書育人 樸質無華
作為法學專家、知名教授,蕭蔚云從不忘記培養(yǎng)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法學人才。蕭蔚云的第一位博士生、現(xiàn)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袁曙宏說:“蕭老是對國家有大貢獻的人。”
在香港、澳門回歸后,蕭蔚云仍跟蹤香港、澳門情況,為中央人民政府、特區(qū)政府提供重要的咨詢性意見,并為中央領導所肯定。他還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去宣傳香港澳門基本法,有一次為國務院新聞辦拍錄像,他從下午4點一直堅持到晚上8點。
1997年,北京大學開設了鄧小平理論課程,作為本科生的必修課。蕭蔚云不顧年事已高,仍親自走上本科講臺,堅持講了3年。他準備了“一國兩制構想與國家統(tǒng)一戰(zhàn)略”的講稿,將十幾年參加港澳基本法實踐與學習鄧小平理論的體會結合起來,深入淺出,受到同學們的好評。蕭蔚云是所有講課的教授中最年長的,站在講臺上,他一講就是3個小時。
2000年,他又應澳門科技大學董事會邀請,創(chuàng)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為澳門培養(yǎng)法律人才。
他在教學中強調兩個方面 一方面要求學生掌握基本專業(yè)理論和基礎知識,打下堅實的專業(yè)功底,理論聯(lián)系實際,具有較高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學生具有勤奮、嚴謹?shù)膶W風,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做一個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人。至今,他培養(yǎng)碩士、博士40余人,不少人在各自崗位上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蕭蔚云重言傳,更重身教。他做的許多工作都不計報酬,甚至是“義務勞動”。他說:“對我們這些人來說,錢并不是最重要的。”在家里,他更是全家齊動員,老伴、女兒、女婿都是他的“助手”。他說:“我們一家,就是我的一個工作室!
如今蕭蔚云的生活仍繁忙緊張,他現(xiàn)在還帶著10名博士生,各種社會活動也排滿了他的日程表?偨Y自己走過的80年歷程,他說:“做人要對得起國家、對得起社會、對得起自己;仡^看看,能說一句此生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