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三井高利(1622-1694)
天和三年(1683)三井高利開始從事兌換業(yè),在 江戶“吳服店”隔壁開設“兩替店”從事兌換、放款等金融業(yè),即為“三井住友銀行”的起源;后來,三井高利開設了“兩替店”的分店,從事匯票交易,即為日本最初有組織的匯票交易的開始;明治九年(1876),開設了日本第一家民營銀行——三井銀行。
人物經(jīng)歷
三井高利過世,后由三井高平繼承家業(yè)。三井高平在 長崎開設“吳服店”的分店,寶永年間(1704-1711)開始與外國交易,此為“三井物產(chǎn)”的遠祖。明治七年(1874),三井設立商業(yè)公司“國產(chǎn)方”,展開多元化事業(yè)活動;明治九年(1876),與 井上馨所創(chuàng)的“先收會社”合并成“三井物產(chǎn)”,成為現(xiàn)代綜合商社的開端。
三井越后屋(今三越百貨)是由“近江國三井村”遷移到“伊勢國 松阪市”的三井家族的后人“三井高利”所創(chuàng)辦的。當時,他采用了小量商品販賣以及薄利多銷等創(chuàng)造性的商業(yè)手法,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此后,三井商人為江戶幕府提供金融匯兌服務等,漸漸成為幕府的御用商人。三井商人在倒幕運動和明治維新中發(fā)揮了關鍵性作用,而成為明治政府的重要幕后力量,被稱為“政商三井”。
人物貢獻
三井家訓
(三井高利制訂)
一、 一根樹枝易折,許多樹枝捆在一處則難斷,汝等必須和睦相處,鞏固家運。
二、 各公司營業(yè)所得的總收入,必須扣減一定金額的公積金以后,才能分配給各公司。
三、 由各公司推選一位年長老人,成為大家的首領,各司的負責人都必須服從他的指揮。
四、 同族絕不可互相斗爭。
五、 嚴禁奢侈,厲行節(jié)約。
六、 名將之下無弱兵,必須重視啟用賢能的人,應該避免部屬有牢騷和怨言。
七、 家族統(tǒng)領者必須仔細地了解整個家族的大小事情。
八、 同族的少主,某一時期應和店員一樣待遇,讓他在掌柜和大伙手下做苦工,而完全不以主人對待。
九、 要有買賣不一定能成功的覺悟。
十、 應該到島崎或外國去做交易。
人物論著
三井高利整理了父親生前的文章、回憶錄和一本未寫完的厚冊子《三井氏家規(guī)》。家規(guī)中,開首僅兩字“勤儉”,末篇寫道“嚴格要求后輩,從小磨練他”,家規(guī)總結了他一生翻滾于商場的經(jīng)驗,并強調了“人舍我與,人與我舍”。家規(guī)中也提到了如何處理與伙計的關系,與大名的關系,如何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其中有些經(jīng)驗到今天仍閃爍著光芒。
三井高利在自己晚年時又總結一生的處世經(jīng)營,編完了后半卷。這本家規(guī),在三井家代代相傳,激勵著每一代三井人艱苦創(chuàng)業(yè),這也許正是三井系歷時三百年而不衰的力量源泉。今天,這本家規(guī)被保存在東京大學,成了一本研究德川幕府時期日本工商管理的重要歷史資料。另外,三井家的家訓《宗竺遺訓》(1722)中規(guī)定:無能者雖為總領,也要與其斷絕關系,令其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