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萬猛從武漢海事法院院長轉行到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學院副院長暨法律系主任,現(xiàn)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男,1964年4月出生,石首市大垸鄉(xiāng)合民村人, 在兄妹7人中排行第七。武漢大學國際經(jīng)濟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畢業(yè),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曾兩次見義勇為榮立三等功,2000年“湖北省杰出青年衛(wèi)士”。
生平
1979年9月,萬猛進入荊州師范?茖W校外語系學習英美語言與文學;1982年7月畢業(yè)后,分配到石首市第二中學當英語老師。1985年7月,21歲的萬猛以第一名的優(yōu)異成績被武漢大學法學院錄取為法學專業(yè)攻讀碩士研究生。
1996年,他被公派到英國倫敦大學瑪利皇后學院商法研究中心從事為期一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版?zhèn)人專著《英美證券法律制度比較研究》一書、與指導老師合著《中國金融市場的法律問題》一書期滿后,他謝絕英國渣打銀行慕名挽留,毅然回到了祖國。 1997年,萬猛從英國學成回國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濟審判庭副庭長、庭長,2000年7月起擔任武漢海事法院院長。針對海事法院的專業(yè)性,他在審理涉外案件時,注重突出國家主權原則、平等原則,尊重國際慣例,遵守國際條約,尊重當事人的法律管轄選擇和適用外國法,樹立了我國法院的良好形象。
1999年夏季,萬猛受省委、省政府指派,帶領防汛抗洪督查組進駐沙市農場防汛指揮部。此時,萬猛的妻子劉毅正在36歲高齡初孕之中,且已生病臥床一月有余。他將生病的妻子安排在岳母家中,即奔赴了抗洪第一線。個人被評為防汛抗洪督查先進工作者。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湖北省荊州師范?茖W校外語系學習英美語言與文學;
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湖北省石首市第二中學講授英語;
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碩士學位;
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審判與研究工作;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經(jīng)濟法專業(yè)博士學位;
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經(jīng)濟審判工作;
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倫敦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
1997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濟審判庭副庭長、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2000年7月至2002年010月——任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2002年10月——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任教。
1999年4月開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18年8月 24 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首批專家委員。
成就及榮譽
基于萬猛在法學領域的豐碩成果,1999年4月6日,他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特決定發(fā)給政府特殊津貼并頒發(fā)證書;基于萬猛見義勇為的突出表現(xiàn),1999年10月,他被授予"湖北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并被評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之首。
工作之余,萬猛積極從事學術研究,出版《企業(yè)集團若干法律問題探討》、《銀行法原理》和50萬字的《國際金融法專論》。兼任英國倫敦國際銀行金融與發(fā)展研究院研究員、美國南衛(wèi)理公會大學國際銀行與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武漢工業(yè)大學教授;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中國法官協(xié)會會長馬原譽為"為中國法官爭光的年輕法官"!
1〈〈英美證券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博士論文),1998年10月武漢工業(yè)大學出版社出版;
2.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國際經(jīng)濟法學〉〉(合著),1994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5年12月30日獲第三屆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國家教委中青年獎);
3. 《法學核心課程同步分類詞匯手冊(中英對照)》(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
4.《國際經(jīng)濟法成案研究》(合著),1995年3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
5.《國際商貿慣例大全》(編委兼撰稿人),1994年武漢工業(yè)大學出版社出版;
6.《美國市場經(jīng)濟體制》(合著),1994年3月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
7.〈〈涉外經(jīng)濟實務與國際慣例〉〉(合著),1993年3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
8.〈〈中國與關貿總協(xié)定——著名法學家談“入關”〉〉(合著),1992年12月武漢出版社出版;
9.〈〈論判決撤消濫用職權的行政行為〉〉,載于〈〈行政審判實踐與研究〉〉,1991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10.〈〈論提單爭議的法律適用〉〉,載于〈〈第七屆全國海事審判專題研討會論文集〉〉,1998年7月 大連;
11.〈〈審理稅務行政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載于〈〈人民司法〉〉,1990年第二期(獲該刊1990年度優(yōu)秀論文征文榮譽獎);
12.〈〈企業(yè)集團若干法律問題探討〉〉,載于〈〈通向21世紀的中國法制之路〉〉,1999年3月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13.〈〈行政審判有關問題探討(上)〉〉,載于〈〈律師世界〉〉1991年第三期;
14.《行政機關有關問題探討(下)》,載于《律師世界》1991年第四期;
15.《行政機關不作為也會“吃官司”》,載于《地方政治與行政》1991年第1、2期;
16.《案例分析》,湖北省行政學會1990年7月刊;
18.FINANCIAL REGULATION IN THE GREAT CHINA AREA:Chinese mainland,TAIWAN AND HONGKONG SAR,合著,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年第一版;
19.《WTO對我國法制建設的影響》,2001年4月為湖北省委政府提出的專題報告;
20.《論涉嫌海盜犯罪中海事請求人權利之保護》,載于《判解研究》2001年第3期;
21. 《銀行保理業(yè)務風險的法律分析》,載于《中國金融》2004年第1期;
22.《信用證開證擔保中的法律問題》,載于《法律適用》2004年第3期。
23. 《金融風險與監(jiān)管》北京市教委社科面上項目號。
24.《金融風險與監(jiān)管》,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5. 《跨國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載于《中國大學教學》2009年第10期。
最新資料
萬 猛:中日坐下談的可能性最大 不贊成抵制日貨鳳凰財經(jīng) 申海嬌中日釣魚島爭端持續(xù)發(fā)酵,在今天上午舉行的達沃斯論壇上,中國貿仲、海仲仲裁員,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萬猛對鳳凰財經(jīng)表示,中日雙方坐下來談的可能性最大,同時并不支持抵制日貨。
萬猛認為,中日直接發(fā)生戰(zhàn)爭沖突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發(fā)生這種沖突,將對中日的經(jīng)濟貿易產生巨大的影響,雙方的領導人應該都不想看到這種情況。他認為美國并不希望日本繼續(xù)采取造成雙方關系危險的局面,而雙方坐下來談的可能性最大。
萬猛并不同意支持日貨,“我也開日本車,不是就說我支持日本或者喜歡日本,經(jīng)濟全球化美國人也穿中國衣服,不可能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