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后被派遣到邕州(今廣西 南寧),招撫左、 右江少數(shù)民族武裝四十五峒所部,從中選擇工丁,得5萬人;整飭地方吏治,增強武備,軍勢大振,使經(jīng)常騷擾邊境的南交(今屬 越南)人遣使入貢,南部邊境得以安寧。后移知延州(今 延安市),時值 李諒祚兵侵慶州(今 甘肅慶陽縣),詵留其使作人質(zhì),移牒警告,迫使諒祚退出 慶州。治平末(1067)知青澗城。 種諤取夏綏州,神宗以詵不協(xié)力,又先后徙知秦、鳳、 晉州。晚年知 成都府。陸詵在對外政事上,一直主張議和,以茍求一時之安寧。特別是在遼大兵壓 境時,仍反對“勞師屯戍”,怕激怒敵國。陸詵對 王安石的變法新政,也持反對態(tài)度。知成都府時,反對 青苗法,奏言四川民食常不足,不能償官貸,乞罷投舉使者。熙寧三年(1070年)卒于成都,一生 清廉,不計身屬,死后“家無十金”, 蘇軾曾作詩挽之。子 陸師閔,以父任補官,歷任提舉成都路茶場、陜西轉(zhuǎn)運使、戶部侍郎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