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地的人。張禹生性忠厚節(jié)儉。父親死了,汲地的官吏和百姓送來給他父親辦喪事的財物前后達數(shù)百萬之多,張禹都沒有接受。還把家里的田地住宅讓給伯父,自己寄居在伯父家里。
漢明帝永平八年,張禹被推舉為孝廉,不久就升遷;漢章帝建初年中,張禹被授予揚州刺史。任職后應當渡江巡行所屬郡縣,中原的人都認為江中有伍子胥的魂魄,很難成功渡過去。張禹準備渡江,官吏堅決請求,張禹不聽。張禹嚴厲地說:“伍子胥如果在天有靈,知道我立志要審理冤案錯案,難道會危害我嗎?”張禹于是就揮動船槳,成功過了江。張禹走遍所屬的郡縣,一些偏僻的地方也全都去過。親自核查記錄囚犯的罪狀案卷,多數(shù)察其情,明其冤。官吏和老百姓都希望見到他,人們心懷喜悅,抱怨、稱頌,美好、丑惡(好事壞事),都愿意主動說給他聽。
漢章帝元和二年,張禹調(diào)任兗州刺吏,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元和三年,升為下邳國相。徐縣北部邊界有個蒲陽坡,附近有許多良田,可是都淤塞荒廢,沒有人修整。張禹帶領百姓修建水閘,疏通溝渠,引水灌溉,于是開墾出幾百頃常年耕種的良田。勸勉率領官吏和百姓,供給他們種子,并親自參加勞動,于是田地大豐收。鄰近郡縣貧窮的人,投靠張禹的有一千多戶。屋子一棟接一棟,蒲陽坡的下面成了一個城鎮(zhèn)。后來一年多,開墾的田地達一千多頃,老百姓解決了溫飽,能自給自足。功曹戴閏,是前太尉的屬官,權勢可使郡內(nèi)震動。犯有小的罪過,張禹命令他主動到徐縣的獄中去,然后依法治他的罪。自長史以下的官吏,沒有不感到震驚收斂的。
永元十五年,漢和帝南巡祠園廟,張禹憑借太尉兼衛(wèi)尉的身份留守。張禹聽說皇上準備到江陵,他認為不應該冒險到遠地去。張禹用驛馬送去勸諫的奏章。皇上下詔回復說:“巡視祠園廟已經(jīng)完成,準備到南方祭祀長江,恰好得到你的奏章,臨近漢水馬上回來了!钡鹊胶偷刍貋硪院螅瑥堄淼玫搅嘶噬咸貏e的賞賜。
延平元年,張禹升為太傅,總領尚書事務。鄧太后因為殤帝年幼,想讓擔任重要職位的大臣居住在皇宮中,于是下詔讓張禹住在宮中。賜給帷帳和被褥,讓太官每天早晚送飯,五天回一次家。每次朝見,太后特別贊賞張禹,不與三公同席(獨坐一席)。等到安帝即位后,張禹多次上書請求告老還鄉(xiāng)。
永初元年,憑借尊立天子的功勞被封為安鄉(xiāng)侯,食邑一千二百戶。永初五年,因君臣不和,皇上用策書免去了他安鄉(xiāng)侯的爵位。永初七年,張禹死在家中。
史料記載
《后漢書·張禹傳》: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今河北邢臺)也。禹性篤厚節(jié)儉。父卒,汲吏人賻送數(shù)百萬,悉無所受。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65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揚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于濟涉。禹將度。吏固請不聽。禹厲言曰:“子胥若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送鼓楫而過。歷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吏民希見使者,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元和二年(85年)轉(zhuǎn)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三年(86年),遷下邳相。徐縣北界有蒲陽坡,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熟田數(shù)百頃。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谷實。鄰郡貧者歸至千余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市。后歲至墾千余頃,民用溫給。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內(nèi)。有小譴,禹令自致徐獄,然正其法。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永元十五年(103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wèi)尉留守。聞車駕泊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驛馬上諫。詔報曰:“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奔靶羞,禹特蒙賞賜。
延平元年(106年),遷為太傅,錄尚書事。鄧太后以殤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內(nèi),乃詔禹舍宮中。給帷帳床褥,太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及安帝即位,數(shù)上疾乞身。
永初元年(107年),以定策功封安鄉(xiāng)侯,食邑千二百戶。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七年(113年),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