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史明奎任職期間,忠于黨的事業(yè),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潔奉公,與群眾同甘共苦。在縣委辦公室任副主任時,打字員見他兒子上學沒作業(yè)本,給了幾張白紙作本子,明奎發(fā)現后把兒子吵哭,又將紙送了回去?h委辦公室一位領導見他兒子吃餅子就咸菜,問孩子為啥不吃吵菜,孩子說沒油,這位領導從自已家拿了一瓶油給孩子。明奎發(fā)現后讓孩子回送給這位領導,并嚴厲教育孩子說:“從小要養(yǎng)成吃苦習慣,今后不準要別人的東西”。在任副書記期間,不徇私情,一次他親哥找他開信買點棉籽餅,他說:“物資緊張,不能亂開”。在百戶寨蹲點時,離自已家僅二里路,可一直在村吃派飯,從不回家,并同群眾一起拉車送肥,拉犁耕地,為改變邱縣貧困面貌嘔心瀝血,鞠躬盡瘁,群眾稱他是焦裕祿式的好書記。
“文革”中遭誣陷,受到上百種殘無人道刑罰的摧殘,但他堅強不屈,始終未說過一句違心話,表現了一個真正共產黨人的品德。1968年6月5日夜,被專政組人員活活打死在“三代會”審訊室,年僅35歲。198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院長王甫代表中央邱案調查組宣布:“史明奎同志是黨的好干部、優(yōu)秀的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