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清末曾任度支部主事。北洋政府時期歷任財政部制用局會辦,審計處第三股主任審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歷任財政部賦稅司科長,審計院審計官兼第一廳廳長,主計處主計官兼歲計局副局長、局長,工商部會計處會計長,北京稅務專門學校教授,中國計政學會常務理事、會長?箲(zhàn)時期在重慶任高等考試文官文試典試委員、軍需學校審計教官、中央政治學校講師、各縣市行政講習所教官?箲(zhàn)勝利后任郵政儲金匯業(yè)局監(jiān)察委員等職。
他的同學葉開瓊贊揚說:現(xiàn)在“我國研究會計帳薄學說的人,沒有早于楊汝梅的,也沒有比楊汝梅更精通于此學說!(見楊汝梅《新式官廳簿記及會計·贈序),商務印書館1929年第五版)。從葉開瓊的評價中,可見楊汝梅先生對于會計帳簿學的造詣非同一般。
1912年(民國元年)10月23日,北京中華民國政府成立了審計處,楊汝梅受聘為審計處第三股審主任審計員。與謝霖同時倡導新式簿記。出版有《銀行會計》(中華書局),精通銀行會計和財政學。其銀行會計模式和謝霖相同,主張用收付。建國后,討論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時,他和徐永柞會計師都是堅持用收付的(其實是借貸法的Cash Journal Method的擴大運用),與以安紹蕓為代表主張用借貸的相對立。1950年章乃器先后發(fā)表《應用自己的簿記原理記賬》和《再論應用自己的簿記原理記賬》,倡議改掉借貸用收付,曾引起當時會計理論界和實務界注意。楊汝梅還重新操刀在《新會計》月刊發(fā)表文章加以推崇。但曾經(jīng)作為收付簿記權威的徐永祚卻默不做聲,不加附和。
其二
(1899年8月22日——1985年9月8日)男,漢族,河北省磁縣人。1920年畢業(yè)于鐵路管理學校高等科(北京交通大學前身),1921年夏前往美國留學,是學校派往美國得第一批留學生。在美國就讀于密歇根大學,主修經(jīng)濟學并獲得學士、碩士學位,1926年攻讀哲學專業(yè)并獲得博士學位。
1926年底回國后任北京交通大學教授,講授《會計學》。1927年夏調上海國立暨南大學,任教務長兼《會計學》教授。后歷任光華、齊魯、滬江等大學教授。1949年去香港,1950年在新亞書院先后任系主任、商學院院長及會計長等職。香港中文大學成立后曾任大學商學院院長及系主任等職。后即轉往浸會學院任教并擔任商學院院長等職。
楊汝梅教授是我國4位著名會計專家之一,對會計理論的造詣精湛,為我國會計事業(yè)作出巨大貢獻。早在1926年就著有《商譽與無行資產(chǎn)論》一書,為美國財經(jīng)學界所稱許,引起當時財經(jīng)各界的重視,該書直至1978年還作為《現(xiàn)代會計發(fā)展》叢書重印發(fā)行。楊汝梅教授任教50年,桃李遍及國內外。
大概在20世紀初,楊氏畢業(yè)于北京交通大學后赴美留學,在密歇根大學攻讀,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后曾任鹽務總局稽核、“四聯(lián)總處”(指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業(yè)銀行四家銀行的聯(lián)合總管理處)處長等職。楊汝梅用英語所著的《商譽及無形資產(chǎn)》(Goodwill and Intangible Assets)一書,成為他的成名之作,蜚聲于歐美會計學界。楊氏還是我國最早列入世界名人錄的會計學者。該書問世后,受到我國著名會計學家潘序倫先生的重視,后由施仁夫先生譯成中文,于1926年列入當時潘序倫主編的《立信會計叢書》出版,并定名為《無形資產(chǎn)論》。從此,無形資產(chǎn)的會計理論以及它的會計處理方法,開始在我國廣為傳播。會計學中關于商譽和無形資產(chǎn)的研究和實務處理,是一個很有理論與實踐意義的重要課題。楊汝梅先生的著述和研究,不但在時間上是相當早的,而且對于健全我國工商企業(yè)的管理與會計科學的發(fā)展,也起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