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朱奇珍 ,字平齋,號慕亭,清代長沙人。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舉人,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授同安縣知縣。到任后,秉正不阿,敬禮儒士,推崇先賢,重修紫陽祠及高士軒。催科有法,清查米額,不致混累,詳陳積彀,應(yīng)分屯分賑,以便民治。修纂《同安縣志》,告養(yǎng)歸。 事跡被收錄于民國《同安縣志:循吏錄》卷35 。
朱奇珍 ,字平齋,號慕亭,清代長沙人。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舉人,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授同安縣知縣。到任后,秉正不阿,敬禮儒士,推崇先賢,重修紫陽祠及高士軒。催科有法,清查米額,不致混累,詳陳積彀,應(yīng)分屯分賑,以便民治。修纂《同安縣志》,告養(yǎng)歸。 事跡被收錄于民國《同安縣志:循吏錄》卷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