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楊日然幼年家境清寒,然勤奮好學,曾拜漢文老師讀四書五經(jīng)。后就讀臺南師范學校,1952年畢業(yè)后任教于南師附小,于課余時不忘進修,1955年,以榜首的成績考取臺灣大學法律系。1958年司法官考試及格,次年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受訓,是該所第4期學員。同年,律師考試及格;教育部留學考試第一名通過,1960年赴笈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院專攻法律哲學及比較法學,于短短6年內即先后獲碩士、博士學位。
1966年獲博士學位后即回臺任教于臺灣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課程。1970年再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美國憲法、司法制度及法律思想,翌年返臺。
1982年楊日然出任中國臺灣地區(qū)第四屆司法院大法官;1985年連任第五屆司法院大法官。1993年初發(fā)現(xiàn)罹患癌癥,數(shù)度住院接受化學治療,然病情緩和后,輒返司法院參與大法官會議;并堅持按時到校授課,在某堂課的最后一節(jié)虛弱地離開教室時,曾向同學說:“我真的很高興,能夠把這堂課上完!倍敃r甚至還認真地審閱由其指導的碩士論文。1994年,于司法院大法官任內病逝。
楊日然生前精通日、英、德、法四種外文,桃李滿門。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jié)司法典范楷!。
學歷
省立臺南師范學院畢業(yè)
(1952年)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yè)
(1959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碩士
(1962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博士
(1966年)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
(1971年)
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
(1958年)
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959年)
經(jīng)歷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館長
(1972年8月-1981年7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主任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臺灣省政府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內政部法規(guī)委員會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
(1982年6月-1985年8月)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
(1985年8月-1994年7月14日)
中國憲法學會理事
(1989年-)
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1992年-199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