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后歷官郎中、湖廣僉事、四川參議、江西左布政使。進(jìn)右 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改提督兩廣軍務(wù)。未幾,被劾貶官。復(fù)官原職,總理河道,進(jìn) 刑部尚書。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初一,奸相 嚴(yán)嵩授意刑部尚書 何鰲,將明代著名諫臣楊繼盛與閩浙總督 張經(jīng)、浙江巡撫 李天寵、蘇松副總兵 湯克寬等九人處決,棄尸于市,楊繼盛臨刑有詩(shī)曰:“浩氣還太虛,丹心照千古;生前未了事,留于后人補(bǔ)!”楊繼盛妻殉夫自縊。
嘉瑐?cè)迥辏?556)十二月十四日因病致仕。嘉靖三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卒,年六十三,贈(zèng) 太子少保。有《沅溪詩(sh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