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8世紀早期英國牛頓學派最優(yōu)秀代表人物之一的英國數(shù)學家泰勒(Brook?Taylor),于1685年(乙丑年)8月18日在米德爾塞克斯的埃德蒙頓出生。
1709年后移居倫敦,獲法學碩士學位。他在1712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并于兩年后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即1714年)出任英國皇家學會秘書,四年后因健康理由辭退職務。
1717年,他以泰勒定理求解了數(shù)值方程。最后在1731年12月29日于倫敦逝世。
人物生平
他是第一個把成功地使用物理效應來闡明這個運動的人。在同一著作中他還提出了著名的泰勒公式。直到1772年約瑟夫·拉格朗日才認識到這個公式的重要性并稱之為“導數(shù)計算的基礎(le?principal?fondement?du?calcul?différentiel)。
主要著作
泰勒的主要著作是1715年出版的《正的和反的增量方法》,書內(nèi)以下列形式陳述出他已于1712年7月給其老師梅欽(數(shù)學家?、天文學家)信中首先提出的著名定理--泰勒定理:式內(nèi)v為獨立變量的增量,及為流數(shù)。
他假定z隨時間均勻變化,則?為常數(shù)。上述公式以現(xiàn)代形式表示則為:這公式是從格雷戈里-牛頓插值公式發(fā)展而成的,當x=0時便稱作麥克勞林定理。1772年?,拉格朗日強調(diào)了此公式之重要性,而且稱之為微分學基本定理,但泰勒于證明當中并沒有考慮級數(shù)的收斂性,因而使證明不嚴謹,?這工作直至十九世紀二十年代才由柯西完成。
泰勒定理開創(chuàng)了有限差分理論,使任何單變量函數(shù)都可展成冪級數(shù);同時亦使泰勒成了有限差分理論的奠基者。泰勒于書中還討論了微積分對一系列物理問題之應用,其中以有關弦的橫向振動之結果尤為重要。他透過求解方程導出了基本頻率公式,開創(chuàng)了研究弦振問題之先河。此外,此書還包括了他于數(shù)學上之其他創(chuàng)造性工作,如論述常微分方程的奇異解,曲率問題之研究等。
1712年泰勒被選入皇家學會,同年他加入判決艾薩克·牛頓和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就微積分發(fā)明權的案子的委員會。從1714年1月13日至1718年10月21日他任皇家學會的秘書。從1715年開始他的研究開始轉(zhuǎn)向哲學和宗教。1719年他從亞琛回到英國后寫的《關于猶太教犧牲》和《食血是否合法》未完成,后來在他的遺物中被發(fā)現(xiàn)。1721年他結婚,但是他父親不贊成這個婚姻,兩人因此不和。直到1723年他妻子死后他才又和父親和解。此后兩年中他住在家里。1725年他再次結婚,他的第二任妻子也在生產(chǎn)時逝世(1730年),但是這次孩子,一個女孩兒,存活下來了。泰勒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壞,不久也逝世。雖然泰勒是一名非常杰出的數(shù)學家,但是由于不喜歡明確和完整地把他的思路寫下來,因此他的許多證明沒有遺留下來。
1715年,他出版了另一名著《線性透視論》,更發(fā)表了再版的《線性透視原理》(1719)。他以極嚴密之形式展開其線性透?視學體系,其中最突出之貢獻是提出和使用“沒影點”概念,?這對攝影測量制圖學之發(fā)展有一定影響。另外,還撰有哲學遺作,發(fā)表于17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