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田興梅,字子和,清朝盂縣北關人。
人物生平
出任知縣
考取乾隆五十八年(1793)癸丑科進士。出任云南浪穹縣(今云南洱源縣)知縣。浪穹縣盛產(chǎn)秋筍、雪梨,其品極佳,每到收獲季節(jié),官史們就立即封閉果園,不準動賣,以務他們賄送上官,直到掠取滿足后,才允許園主自售,百姓苦不堪言。田興梅到任后,乃出示布告,廢止這些陋規(guī),讓園主自行處理所獲果實百姓甚為感激,紛紛向其敬贈梨、筍以表感激之情,但均被田興梅謝絕。百姓感其恩惠,稱雪梨為“田公梨”,秋筍叫“田公筍”。
“田公活我也”
第二年(1794)秋,田興梅被調任同考官,時值秋雨連綿,暴雨成災,毀壞百姓田舍無數(shù)。秋闈結束后,田興梅立即回縣乘小舟巡視災情,并日夜率領百姓疏通水道,筑堤防洪,同時上疏申請減免稅賦,民眾感恩不盡。大理太守知其為政清廉民疾苦的事跡后,申報上司薦他輔佐郡務,遂被提任同知事。又調任云龍州(今云南云龍),后改任姚州(今云南姚安),調任河陽(今云南澄江)。河陽因災年欠收,百姓生活十分艱難,興梅便申請開倉平糶,募夫碾米以賑濟百姓,一連數(shù)月,他親自檢點,務使百姓得到實惠,所以人人皆稱“田公活我也”,為報其德,當?shù)厝罕娊o他立生祠發(fā)祀之。
卒因
后經(jīng)撫軍孫公薦舉,補河南內黃縣(今河南內黃)知縣?h內有竇公河,為漕運要道,當?shù)責o賴之徒故意泄去河水,使舟船不能行駛而乘機向人索要錢財。行人過河,經(jīng)常被擠于水中而發(fā)生殺傷爭斗之案,累累相積,前任官員無法禁止,就是品位較高的官也怕這些無賴。田興梅知其事后,稟請上司先查河而后到任,獲準。于是,他微服密訪,查清了各種弊端及肇事者。上任后,迅速捕獲那些無賴,并將與他們相通為患的吏役,一并緝拿歸案。至此,內黃境內社會安定,當?shù)匕傩辗Q贊田公神明。后來,因家中喪事而歸故里,遂不復起用。卒祀鄉(xiāng)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