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明朝商人子弟。 天啟六年(1626)三月, 閹黨爪牙在 蘇州逮捕大臣 周順昌,顏佩韋等人出于義憤,發(fā)動民眾奮起反抗,引起暴動,打死兩名 東廠特務。事后, 閹黨人士大范圍搜捕暴動市民,顏佩韋等五人為了保護群眾,挺身投案,英勇就義。這五人中,除了 周文元是 周順昌的轎夫以外,顏佩韋及其余三人其實根本沒有見過周順昌。次年, 崇禎皇帝即位,罷黜 魏忠賢,魏畏罪自縊, 閹黨失敗, 周順昌得以昭雪。為了紀念死去的五位烈士, 蘇州人民把他們合葬在城外 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稱為“五人之墓”。 張溥于 崇禎元年(1628)寫下這篇《五人墓 碑記》。 碑記,又稱 碑志,記述死者生前的事跡,評價、歌頌其功德,刻在墓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