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二十二年(1933),保送省立西安師范學校。二十四年(1935),加入國民黨。二十六年(1937),師范畢業(yè)后任嵐皋縣中北街小學校長,后又兼任小學師資訓練班主任,縣抗敵后援委員會委員,國民兵團經(jīng)理委員會委員,財務委員會審校主任,尚和鄉(xiāng)鄉(xiāng)長,縣參議會參議員,縣黨部監(jiān)察委員會書記,縣戶籍訓練班副主任,省黨部視察等職,成為嵐皋“三路諸侯”之一。三十三年(1944),任教育科長時,獻地5畝修建大道河小學,也曾做過修建倉庫,維修街道的事,三十六年(1947)加入紅幫,為大爺。并加入國民黨中統(tǒng),為義務調工。是年,在競選“國大”代表時,賄選得選票22077張,但因違犯“選舉法”而未當選。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后,又任嵐皋縣下西區(qū)民眾自衛(wèi)總隊隊長,陜西省“反共救國軍”第五縱隊第六支隊司令官。與祝隆元、祝平章一道活埋追求婚姻自主的侄女祝加顏。解放前夕,祝文清與成都航空站站長張萬宗委派的張明善,省黨部張?zhí)N銳,安康縣黨部書記長劉晹光,“國大”代表曾康矯,密謀策劃“反共”武裝,并報請安康專員李靜謨批轉各縣施行。因解放軍進兵神速,“反共”計劃未能得逞。解放嵐皋時,祝文清率下西區(qū)所屬自衛(wèi)隊部分人員投誠,并協(xié)助解放軍收繳唐良臣、蘇隆道等地方武裝200余條槍支,受到安康軍分區(qū)司令員譚友夫口頭表揚。1951年1月,祝文清化名逃往西安,以小商小販為業(yè),與安康潛逃分子周幼臣等人,散播“反共”言論,盼望在臺蔣介石反攻大陸。1955年逮捕歸案。1956年10月20日,嵐皋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祝文清有期徒刑5年,1958年1月31日,改判無期徒刑。1972年,病亡于陜西省第一監(jiān)獄——富平縣勞改農場。生病期間,國家花醫(yī)療費近3,000元。祝深受教育,致書家中子女感謝共產黨和人民政府。1987年11月14日,經(jīng)中共陜西省委批準,祝文清及下西區(qū)民眾自衛(wèi)隊部分人員按投誠部隊定性,并給遺屬送發(fā)《投誠人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