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田亮勛
[ 清](1867--? ) 字建侯,四川敘州府慶符縣(今高縣)人。光緒舉人,1889年考取內(nèi)閣中書,1899年任云南丘北知縣,1907---1909年任云南晉寧知州。在任三年,設(shè)學(xué)二十余校,清理財政,維新政治,無不盡其力。凡詞訟,秉公執(zhí)法,不偏私也不索賄,使雙方都感到平允,晉寧舊俗,父母之喪,喪家不得主持。由村中父老量其家產(chǎn)辦理,喪葬往往使家庭破產(chǎn)。兒孫食不就口,衣不蔽體,無法生活。亮勛力革其俗,凡父母喪事,由治喪者量力而為,村老不得擅自主張,倘仍有主作主張而造成惡果者,拿該主張者是問。此舊俗逐漸被革除,深得民望。 1911年任永北直隸廳(今云南永勝縣)同知 。《永勝前人墨跡選》刊有其書法作品,亮勛善政,亦善書法也。參考文獻(xiàn):《文山州志、人物志》、《晉寧縣志》、《永勝前人墨跡選p90》、《新纂云南通志、卷十三、歷代職官表二、p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