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羅鴻繹(?—1859年),廣東肇慶人。官至刑部主事。
經(jīng)歷
咸豐八年(1858年),羅鴻繹應試前拜望同鄉(xiāng)、兵部主事李鶴齡,向其請教場規(guī),李鶴齡即幫他擬定字眼用以作弊。李鶴齡場前把所擬字眼交給充任同考官的同年、翰林院編修浦安,說羅鴻繹乃其同鄉(xiāng)至好,求其照應。羅鴻繹入場后即將上述字眼用入文內(nèi),浦安便加以呈薦,將其作為中皿備卷(擬錄用考卷)留了下來。其后闈官誤將羅鴻繹之卷當作已中之卷交還本房,柏葰發(fā)現(xiàn)后便讓家人靳祥去把此卷撤下。浦安與靳祥認識多年,便稱他的房內(nèi)中皿卷只此一本,囑托靳祥求柏葰千萬別將此卷撤下。柏葰聽從,即將本已中試的劉成忠之卷撤去,將羅鴻繹取中。揭榜時,羅鴻繹以第二百三十八名中舉。出闈后,浦安謁見柏葰,送墊敬銀十六兩。羅鴻繹亦去拜見柏葰,留下墊敬銀十二兩。
在審訊浦安時,他還供出副考官程庭桂燒毀條子之事,隨即又揭出其子程炳采所犯科場舞弊案。原來,兵部尚書陳孚恩之子陳景彥、工部郎中李旦華、工部候補郎中謝森墀、江蘇貢生王景麟、江蘇吳縣附貢生熊元培、湖南候選通判潘敦儼等,于考前紛紛向程炳采遞送關(guān)節(jié)條子。在程庭桂入闈后,程炳采將條子交與家人,利用運送行李之機帶入場內(nèi)。程庭桂發(fā)現(xiàn)條子后,隨即燒毀。他雖然未取中請托之人,但有知情不舉之罪。
聽到這一連串的科場舞弊情節(jié),咸豐帝雷霆震怒,戊午科場案由此釀成。此案前后受到處罰者多達九十余人,其中處斬五人,遣戍軍臺八人,革職解任九人。而主考官柏葰更是成為清代唯一一位因科場案而喪命的一品大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