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謝庭云 高級工程師。男,1931年6月出生,江蘇江陰人。1952年畢業(yè)于浙江大學。曾任職總工程師。二十二冶科協(xié)委員。主要貢獻:1.1954年在跟蘇聯(lián)專家工作期間,為冶金部提出我國第一部“焦爐用硅磚”標準的初稿,1955年由冶金部批準實施,即為YB27-55。1996年應邀赴洛陽參加該標準的修訂工作。2.在焦爐施工過程中,進行了一系列的試驗和改革,在二治屢次被評為包頭市先進生產(chǎn)者和包頭市青年積極分子,1959年獲共青團中央授予五四運動四十周年紀念獎章。3.1960年受托主持一個設計小組,按其經(jīng)焦耐院報設計司批準的修改方案,將鞍鋼∩、B、P-51型焦爐成套硅磚,改用于包鋼1號∩、B、P-55型焦爐上,并與設計設備配套,獲得成功。4.1965年,寫成“關于雙聯(lián)下噴式-58型焦爐設計方面的改進意見”一文,已為該院JN43-80型焦爐設計中采納。到1976年為二冶起草的焦爐操作規(guī)程時,又加上了炭化室水平縫的改革,并為華北地區(qū)四家冶建企業(yè)所接受,在80年代初,在焦耐院又重申了這一點,并為其所采納。5.1973年底為酒鋼焦化廠2號焦爐的砌筑質量問題,經(jīng)科學分析,堅持己見,作出了正確評價,避免了大返工損失。6.從1957-1958年先后在鞍鋼3號焦爐和包鋼4號焦爐,作了不保溫過冬的測試,未見不良反應,1985年在唐鋼1號焦爐又作了應用。1986年在北京焦化廠工地作了灰縫失水試驗,最后作出了焦爐在常溫下施工后不用保溫即能安全過冬的結論,并寫成論文,公開發(fā)表。主要著述:《焦爐建設飛躍發(fā)展》(《冶金建設》1959.28期)、《焦爐過冬問題的探討》、(《冶金建筑技術與管理”1989.3期》)、《焦爐硅磚灰縫問題的商榷》(《燃料與化工》1989.4期)、《建設包鋼燒結廠廢氣凈化防氟腐蝕工程的體會》)、《關于某廠(指錦州鐵合金廠)120M煙囪防腐襯里設計的探討》《JLK-Ⅱ型立式爐的熱修》《冶建科技》1992.1期;《鍋爐砌筑技術》(1993年“冶金出版社”出版);俄文譯著《在焦爐蓄熱室用機械安裝格子磚組——伏羅希洛夫斯克建筑2號焦爐的經(jīng)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