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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時中 字榕軒,清福建上杭白砂里(今蛟洋鄉(xiāng)華家村)人。生卒年月不詳。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中舉,道光三年(1823年)登進士,任安徽太平知縣,后任直隸晉州知州,以息民訟稱著。太平縣有一房產積案,歷百余年未決。他在查清爭議雙方癥結后,開庭判決:以房價銀給原業(yè)主,雙方心服口服。消息傳開,前來請清積案的絡繹不絕,他隨到隨審,不到百日,判決積案百余件。在辦理公事之余,常與縣學諸生共同?惫艜募,還多次捐資供給貧苦生員,獎勵后學,使之專心向學。由于精心培育,道光四年,全縣登甲榜的有3名,一改70多年無人中進士的落后狀況,如會元焦春宇,主政孫瑞麟,舉人項樊昭、崔文泰、李馥等均是他平日所器重的生員。
道光十四年任鄉(xiāng)試同考官,所薦中舉都屬知名人士,深得士子稱譽。不久,辭官返回故里,在家閑居10年,悠然自得。同鄉(xiāng)舉人袁禮修、鄒志中入京應試,客死京都旅舍,身無余物,時中為此募款將靈樞運回故里,余款全給其家人。他樂于助人的美德備受人們稱贊。
為發(fā)展家鄉(xiāng)教育,他倡議族人捐資興建書院,購置儒資田,積極辦學。道光二十二年七月,縣學宮被洪水沖毀,他又倡議修復。他平素好義從公,至老不倦。晚年還努力寫作著書,著有《典制粹精史論》、《摭余慎余堂文集》。67歲病逝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