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厘谷(或義谷):主要行于云貴地區(qū)。1865年,云南由于錢糧不能照額征收,田賦收入不足供本省軍糧之用。為了添資軍糧,清廷在田賦之外征收厘谷。并從1868年起,改變過去漫無定章的做法,規(guī)定按州縣大小和收成情況,“酌量征派”,稅率大約為百分之十至二十,全省皆然。
貴州從1871年起也征收厘谷,按糧按畝,十取其一,但實(shí)際征收時(shí)往往私加至十分之四五。由于厘谷榨取的酷虐,引起民間恣怨,曾一度被迫停止,不久,清朝封建統(tǒng)治者又“變通辦法,酌減舉行”。按照糧畝征收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并改名為義谷,實(shí)際是換湯不換藥。此外,貴州還舉辦過軍糧谷,田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