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1952年6月至1954年9月任武當鄉(xiāng)副鄉(xiāng)長、鄉(xiāng)長;
1954年9月至1956年5月在漳縣公安局工作;
1956年5月至1960年2月在漳縣檢察院和武山縣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檢察員、副檢察長;
1960年2月至1961年5月任鹽井公社副主任兼東坪管區(qū)書記;
1961年5月至1965年8月任武山縣檢察院和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1965年8月至1967年12月任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67年12月至1970年7月公檢法軍管后,接受勞動鍛煉;
1970年7月至1971年12月任漳縣革委會保衛(wèi)部組長、副部長;
1973年3月至1989年12月任漳縣人民法院院長;
1989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漳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94年5月退休。
曾多次榮獲全省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先進工作者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