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覺羅長麟,字牧庵,隸正藍旗。乾隆四十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貌奇?zhèn)ィ髅粲锌谵q,居曹有聲。歷郎中,出為福建興泉永道,累遷江蘇布政使。五十一年,召授刑部侍郎。
五十二年,授山東巡撫,責所屬濬河道,修四十一州縣城工;捕鉅野、汶上劇盜田玉堂等,置之法:詔嘉獎。劾萊州知府徐大榕治平度州民羅有良獄,誤擬,大榕訴於京,刑部尚書胡季堂等往鞫,不直長麟。帝以防河有勞,特寬之。復以審擬濱州舉人薛對元罪失實,褫職,留修城工。未幾,授江蘇巡撫。嘗私行市井間訪察民隱,擒治強暴,禁革奢俗,清漕政,斥貪吏,為時所稱。
五十七年,調(diào)山西。入覲時,有市人董二誣告逆匪王倫潛匿山西某家,和珅於宮門前言,務(wù)坐以逆黨。長麟至官,訪悉某實董仇家,故傾陷,慨然曰:“吾發(fā)垂白,奈何滅人族以媚權(quán)相?”終反坐董二,和珅大忤。
調(diào)浙江,擢兩廣總督,加太子少保。整頓水師,擒獲海盜。六十年,調(diào)署閩浙。會將軍魁倫劾總督伍拉納、巡撫浦霖貪縱,并閩省庫藏虧絀事,命長麟按治,未得實,詔切責,乃奏婪索納賄狀。伍拉納故和珅姻戚,帝疑長麟瞻徇,并斥其平日沽名取巧,奪職,予副都統(tǒng)銜,赴葉爾羌辦事。尋授庫爾喀拉烏蘇領(lǐng)隊大臣,調(diào)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奏減回子王公年班進京行李,以恤驛站。罷回民土貢。有邊警,請調(diào)兵堵剿,詔以張皇斥之。
嘉慶四年,授云貴總督,調(diào)閩浙。五年,調(diào)陜甘。時教匪未靖,勸民筑堡團練,令川、陜、豫、楚交界處,一體仿行,募精壯難民入伍。督師敗伍金柱於唐家河,又擊於傅家鎮(zhèn)。將軍富成來援,戰(zhàn)歿。復偕固原提督慶成擊賊於沔陽乾溝河。六年,迭敗高天德、馬學禮於鐵爐川、舊州鋪、綱廠、武關(guān),擒襄陽賊首馬應(yīng)祥,詔嘉獎。尋以副將蕭福祿搜捕汧陽悄悄會匪,濫殺邀功,仁宗疑之,诇察得實,斥長麟徇庇,停其議敘。又以傅家鎮(zhèn)之戰(zhàn),漫無籌措,致富成陣亡。七年,召回京,降署吏部侍郎,遷禮部尚書,兼都統(tǒng)。復命督兩廣,以母老留京。
八年,授兵部尚書,調(diào)刑部,兼管戶部三庫。十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尋協(xié)辦大學士。十三年,命偕尚書戴衢亨察視南河。長麟至清江浦,聞安徽諸生包世臣習河事,親訪之,同視?冢瑢嵅桓哐,用其說罷改道之議。與衢亨通籌河工,具得要領(lǐng),帝嘉之。復偕衢亨清查兩淮鹽務(wù),責鹽政每年雜費悉報部覈銷,以息浮議。
十五年,以目眚久在告,特詔解職。逾年,卒,謚文敏。
任職履歷
刑部主事(乾隆四十年-乾。磕辏;
郎中(乾?年-乾隆四十八年);
福建興泉永道(乾隆四十八年);
山西按察使(乾隆四十八年-乾隆五十年);
湖南按察使(乾隆五十年);
江蘇按察使(乾隆五十年-乾隆五十二年);
江蘇布政使(乾隆五十一年);
刑部右侍郎(乾隆五十一年-乾隆五十二年);
山東巡撫(乾隆五十二年-乾隆五十五年);
江蘇巡撫;
兩廣總督(乾隆五十八年-嘉慶元年)
加太子太保銜(時間不詳);
閩浙總督(署)(時間不詳);
加副都統(tǒng)銜;
庫爾喀拉烏蘇領(lǐng)隊大臣(乾?年-嘉慶元年);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嘉慶元年-嘉慶五年);
陜甘總督(嘉慶五年-嘉慶?年);
協(xié)辦大學士(嘉慶十年-嘉慶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