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斯都一世
根據(jù)教父圣依玻利理(希坡律陀,即Hippolytus)的記載,加里斯都出身奴隸,父親名叫Domitius;大約生于今羅馬城附近的托拉斯維特地區(qū)(Trastevere);他曾經(jīng)受主人委派,經(jīng)理銀行事務;期間,他曾將資金大量的用于接濟貧窮的基督徒以及寡婦、孤兒等,最后導致破產(chǎn),被羅馬帝國政府逮捕。由于主人以及債權人的請求,被委派前往猶太人會堂收取債務,又被以擾亂會堂為名逮捕,發(fā)配至撒丁島礦山服苦役。后遇大赦而成為自由人,被教宗維克托一世委派至撒丁島的安齊奧傳教。
四季齋期
在加里斯都擔任羅馬主教時期,他曾頒布命令,于一年的四季設立特別祈禱日,即“四季齋期”,用于教會內(nèi)祈禱、補贖、祝圣神職等。公元220年,教宗又頒布命令,允許在基督的教會內(nèi),貴族子女和自由民(包括奴隸)可以自由結合;同時,認可未經(jīng)父母同意而自愿結合的婚姻也具有合法的效果。他還于臺伯河附近建立了童真圣母大殿(宗座次等圣殿)。
撒伯流主義
在神學方面,加里斯都譴責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以及形態(tài)論等神格一性論觀點;又將撒伯流(Sabellius)等人驅(qū)逐出教會。他還強調(diào)教會具有赦罪的權柄,制定相應的具體條文,允許罪人通過完全的痛悔和自贖,而重新歸入教會。
澤菲利努斯時期
此時,加里斯都和教父圣依玻理的關系已經(jīng)變的難以調(diào)和;早在澤菲利努斯時期,就因為諸多方面產(chǎn)生了很大的矛盾;此時,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對于基督性體的闡述和教會赦罪權柄的問題;圣依玻理認為教宗的關于基督性體的解釋接近諾艾都司(Noetus),具有“神格一性論”的危險;此外,圣依玻理追隨教父戴爾都良的觀點,否認教會具有赦罪或定罪的全權,將罪分為可赦和不可赦(叛教、奸淫等)的兩種,攻擊加里斯都教宗松弛教會紀律,重新接納罪人,并且祝圣已婚人士為司鐸,導致教會品德下降。在公元217年至218年,圣依玻理在部分嚴謹主義的神職和信友的支持下,與教會決裂,自立為羅馬主教(對立教皇)。
根據(jù)教會歷史記載,加里斯都教宗后來在民眾暴亂中,于羅馬北部的托迪(Todi)被仇教人士殺害而殉道。傳說是公元222年8月14日,被埋葬于阿比亞路墓地(即加里斯多墓穴)。
自公元第4世紀以來,天主教會于每年10月14日紀念加里斯都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