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孺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wèi)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于許。
翻譯
晉文公有重病,曹共公的侍從侯獳賄賂晉文公的筮史,讓他把得病的原因說成是由于滅了曹國。他就對晉文公說:“齊桓公主持會盟而封異姓的國家,現(xiàn)在君王主持會盟而滅同姓的國家。曹國的叔振鐸,是文王的兒子;先君唐叔,是武王的兒子。而且會合諸侯而滅掉兄弟之國,這是不符合禮儀的;曹國和衛(wèi)國一樣得到君王的諾言,但是不能一同復國,這是不講信用的;罪過相同而懲罰不同,這是不符合刑律的。禮儀用來推動道義,信用用來保護禮儀,刑律用來糾正邪惡。丟開了這三項,君王準備怎么辦?”晉文公很高興,恢復了曹共公的君位,曹共公就在許國和諸侯會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