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楊潤之,直隸順天府香河縣(今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人,金朝大定壬寅(1182年)以明律令中乙科,壬子(1192年)任齊河縣主簿,長于吏治,庭無滯訟,齊河縣內(nèi)民無冤聲,離任齊河民懷其德,立石誦之。
楊潤之,直隸順天府香河縣(今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人,金朝齊河縣主簿。
楊潤之,直隸順天府香河縣(今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人,金朝大定壬寅(1182年)以明律令中乙科,壬子(1192年)任齊河縣主簿,長于吏治,庭無滯訟,齊河縣內(nèi)民無冤聲,離任齊河民懷其德,立石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