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jīng)歷
服役于本地后備陸軍(1940年-1948年)
任職于海軍部海難救援科(1941年-1946年)
任職于御用大律師利昂內(nèi)爾·布倫德爾的律師行(1947年-1951年)
烏干達(dá)坎帕拉裁判司(1951年-1953年)
香港裁判司(1953年-1955年)
新界裁判司(1955年-1956年)
九龍首席裁判司(1956年-1958年)
地方法官(1958年-1965年)
香港最高法院陪席法官(1965年-1976年)
文萊司法專員(1966年-1987年)
法律教育顧問委員會主席(1972年-1987年)
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庭按察司(1976年-1980年)
香港大學(xué)榮譽(yù)講師(1979年-1987年)
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庭副庭長(1980年-1987年)
文萊司法專員(1991年-2000年)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1997年7月28日-2003年7月27日)
文萊最高法院上訴庭庭長(2000年-2002年)
早年生涯
赫健士在1921年5月15日生于英國米德爾塞克斯的史坦恩斯(Staines),父母分別名威廉·巖士唐·哈金斯(William Armstrong Huggins)和戴爾·葛比(Dale Copping),家有一名兄長名艾力(Eric),父親在勞合社任保險商。此外,赫健士一家與南羅德西亞總理莫爾文子爵(Viscount Malvern,1883年-1971年)是親戚。赫健士在1935年至1939年入讀牛津郡的拉德利書院(Radley College),后來在1939年升讀劍橋大學(xué)悉尼·蘇塞克斯學(xué)院,1941年獲文學(xué)碩士學(xué)位畢業(yè)。
大學(xué)畢業(yè)后,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赫健士曾自1941年至1946年任職于海軍部海難救援科,另外在1940年至1948年服役于本地后備陸軍。在1947年,他從林肯律師學(xué)院考取大律師資格后,在1947年至1951年間受雇于御用大律師利昂內(nèi)爾·布倫德爾(Lionel Blundell)位于倫敦內(nèi)殿的律師行。
司法生涯
在1951年,赫健士隨兄長前往非洲發(fā)展,并獲英政府取錄,派往烏干達(dá)坎帕拉擔(dān)任裁判司。不過,赫健士的妻子卻不愿長居非洲,原因是她的弟婦正是在南羅德西亞首都梳士巴利被家傭殺害。有感于治安不靖,他在1953年獲安排調(diào)往香港任職裁判司,同時兼任租務(wù)法庭庭長。他在1955年獲內(nèi)調(diào)到新界出任裁判司,1956年改任九龍首席裁判司,1958年起升任地方法官。
赫健士在1965年起出任最高法院陪席法官,任內(nèi)香港局勢動蕩,曾因為頒令銀行清盤而接獲死亡恐嚇,在1976年,他獲擢升為上訴庭按察司,并且在1979年一度有機(jī)會接任最高法院首席按察司,但有關(guān)空缺最后由時任布政司羅弼時爵士替補(bǔ)。赫健士在1980年出任上訴庭副庭長,同年獲封下級勛位爵士,翌年由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親自在白金漢宮主持授勛。他任內(nèi)亦多次署任首席按察司,至1987年從最高法院退休。在港供職期間,赫健士亦曾在1972年至1987年擔(dān)任港府的法律教育顧問委員會主席,以及在1979年至1987年間擔(dān)任香港大學(xué)榮譽(yù)講師。
隨香港以外,赫健士亦曾在1966年至1983年任職文萊的司法專員。文萊在1984年正式獨立后,他繼續(xù)留任司法專員至1987年,后來在1991年至2000年間再度出任司法專員一職,并在2000年至2002年間出任文萊最高法院上訴庭庭長。
晚年生涯
從香港退休后,赫健士退居英國德文郡威特庫姆(Widdicombe)的鄉(xiāng)郊宅第,并間中獲邀出任?颂m群島、英屬南極領(lǐng)地、直布羅陀、圣海倫娜島、英屬印度洋領(lǐng)地和百慕大各地的上訴法官。在1997年香港主權(quán)移交后,特區(qū)政府設(shè)立香港終審法院,赫健士連同羅弼時爵士、麥慕年、康士爵士和鮑偉華爵士等人獲委任為首批非常任香港法官,為期三年。他在2000年再獲續(xù)任三年,至2003年正式從司法界退休。
赫健士在2009年12月10日逝世于德文郡,終年88歲,喪禮隨后在同年12月29日于附近京士橋(Kingsbridge)的圣米迦勒及眾天使教堂(St Michael and All Angels Church)舉行。赫健士去世后,香港和文萊的司法界皆表哀悼,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特別贊揚其“法理精辟,公正持平,克盡厥職,在各級法院皆深受敬重和愛戴。他奠立至高的司法標(biāo)準(zhǔn),并且孜孜不倦,終生身體力行”;而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Roberto Ribeiro)亦稱頌他為香港“今日的法律制度奠定基石”。
個人生活
赫健士爵士在1950年12月2日于薩里郡迎娶嘉芙蓮·大衛(wèi)遜·迪克(Catherine Davidson Dick)結(jié)婚,兩人育有兩子一女,但這段婚姻以離婚收場。在1985年,他與第二任妻子伊利沙伯·勞(Elizabeth Low)結(jié)婚,兩人的婚禮在山頂?shù)氖紫床焖竟氽∨e行,并由時任首席按察司羅弼時爵士親自證婚。伊利沙伯在2007年逝世。
赫健士愛好參演業(yè)余舞臺劇,他曾在香港的《威尼斯商人》舞臺劇飾演放高利貸的猶太奸商夏洛克(Skylock),另外亦曾參演《杰克與豌豆》。他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曾任英國及海外圣經(jīng)公會名譽(yù)董事、美國圣經(jīng)公會終身榮譽(yù)會員、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會長、亦曾服務(wù)圣公會港澳教區(qū)。
榮譽(yù)
Kt. (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