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概要
瑗,漢族名宦,唐高宗朝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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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韓瑗 (606——659)字伯王,雍州三原人。貞觀中累官兵部侍郎,襲爵潁川公。高宗初官至宰相。永徽中遷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拜侍中兼太子賓客,為許敬宗、李義府所譖,左授振州刺史。顯慶四年(659年)被處死,年五十四。神龍元年,武后遺制復(fù)其官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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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史籍記載,自唐迄明,被封建王朝貶謫、流放到崖州的賢相名臣,以及各種原因留居水南村的社會名流就有10余人。最先來到水南村的漢族名宦是唐高宗朝宰相韓瑗,顯慶2年(公元657年)被貶為振州刺史,顯慶4年卒于貶所。
?人物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韓瑗的祖父韓紹,隋朝時曾任太仆少卿。父親韓仲良,武德初年任大理少卿,參與《武德律》的制定,貞觀年間,位至刑部尚書、秦州都督府長史、潁川縣公。
韓瑗少年有節(jié)操,博學(xué)有吏才,后來在貞觀年間,累官兵部侍郎,后襲父爵為潁川公[1]。永徽三年(652年),高宗李治任命韓瑗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監(jiān)修國史。永徽五年(654年),加封銀青光祿大夫。永徽六年(655年),擔(dān)任侍中,兼太子賓客(當(dāng)時太子為李忠)。
反對廢后
當(dāng)時,高宗想廢黜王皇后,立武昭儀(即武則天)為后,韓瑗反對。同年,唐高宗擬將武昭儀升為宸妃(僅次于皇后),當(dāng)時韓瑗和來濟(jì)阻止皇帝:“宸妃古無此號,事將不可。”[2]高宗因此沒有施行。
武昭儀指控王皇后和她的母親柳氏用巫蠱之術(shù)詛咒皇帝。高宗開始召集宰相討論廢立皇后的事。司空李勣沒有參與;唐高宗的舅舅長孫無忌雖然沒有表態(tài),但支持褚遂良的意見;于志寧沒敢說話。韓瑗痛哭上書:“皇后乃陛下在籓時先帝所娶,今無罪輒廢,非社稷計”[3],又言“王者立后,配天地,象日月。匹夫匹婦尚知相擇,況天子乎?《詩》云:u2018赫赫宗周,褒姒滅之。u2019臣讀至此,常輟卷太息,不圖本朝親見此禍。宗廟其不血食乎!”[3]高宗不聽,將褚遂良貶到潭州(今湖南長沙)。年底,高宗廢黜王皇后,立武昭儀為皇后。不久,王皇后與蕭淑妃被武后殺害。
武后被冊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表彰韓瑗、來濟(jì),說他們雖然表示反對自己為后,但還是忠于國家的表現(xiàn)。韓瑗、來濟(jì)不敢接受,并且屢次請辭,但是高宗沒有同意。
被誣謀反
顯慶元年(656年),韓瑗為褚遂良求情,說褚遂良忠心輔佐高宗父子:“遂良受先帝顧托,一德無二,向日論事,至誠懇切,詎肯令陛下后堯、舜而塵史冊哉?遭厚謗丑言,損陛下之明,折志士之銳。況被遷以來,再離寒暑,其責(zé)塞矣。愿寬無辜,以順眾心。”[3]
高宗對韓瑗說:“遂良之情,朕知之矣。其悖戾好犯上,朕責(zé)之,詎有過邪?”韓瑗回答:“遂良可謂社稷忠臣,臣恐以諛佞之輩,蒼蠅點白,損陷忠貞。昔微子去之而殷國以亡,張華不死而綱紀(jì)不亂,國之欲謝,善人其衰。今陛下富有四海,八纮清泰,忽驅(qū)逐舊臣,而不垂省察乎!伏愿違彼覆車,以收往過,垂勸誡于事君,則群生幸甚。”唐高宗不納其言。韓瑗因言不得用,憂憤上表,請歸田里,唐高宗不許。
顯慶二年(657年),許敬宗、李義府誣告韓瑗與褚遂良(時為桂州都督)圖謀不軌。于是,韓瑗貶振州(今海南三亞市)刺史,終身不許回京,褚遂良貶愛州,柳奭貶象州。顯慶四年(659年),許敬宗誣陷長孫無忌與韓瑗、柳奭、褚遂良謀反。長孫無忌被逼自殺;褚遂良已死,奪官爵;韓瑗、柳奭處死。命令下達(dá)以前,韓瑗已死在振州。行刑官命人開棺驗尸,之后返回長安。家產(chǎn)被籍沒,家族子孫發(fā)配嶺南。
神龍元年(705年),武則天去世,中宗遵其遺命,赦免褚遂良、韓瑗、柳奭和他們的家族。
據(jù)史籍記載,自唐迄明,被封建王朝貶謫、流放到崖州的賢相名臣,以及各種原因留居水南村的社會名流就有10余人。最先來到水南村的漢族名宦是唐高宗朝宰相韓瑗,顯慶2年(公元657年)被貶為振州刺史,顯慶4年卒于貶所
生平事跡
韓瑗少年勤學(xué),成年后,注意研究吏治經(jīng)驗,頗具才干,太宗貞觀年間,累升為兵部侍郎,承襲其父潁川縣公爵位。高宗永徽三年(652)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監(jiān)修國史。五年,加銀青光祿大夫。六年五月升為侍中,其年兼太子賓客。
? 武則天得到高宗寵愛,威脅到王皇后地位,關(guān)隴貴族集團(tuán)便采取對策應(yīng)付。永徽三年七月,王皇后的娘舅、中書令柳奭和長孫無忌、韓瑗等一起出面,奏請高宗立陳王李忠為皇太子。這是他們?yōu)榫S護(hù)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而進(jìn)行的一次政治行動。但武則天進(jìn)一步施展宮廷陰謀,使王皇后失寵。永徽六年(655)秋,高宗提出廢王皇后,改立武則天為皇后,受到關(guān)隴集團(tuán)成員的一致反對。韓瑗為此上書泣諫,他列舉“妲己傾覆殷王”和“赫赫宗周,褒姒滅之”的歷史故事,預(yù)言高宗寵武則天,必重蹈歷史悲劇。高宗大怒,將他斥退。當(dāng)時,宰相褚遂良反對立武則天被貶。十月武則天被立為皇后,關(guān)隴集團(tuán)敗局已定。但韓瑗又上疏替褚遂良辯冤,他說:“陛下無故棄逐舊臣,恐非國家之福。”【注:《舊唐書》80卷《韓瑗傳》】請高宗“稍寬非罪,俯矜微款,以順人情”!咀ⅲ骸杜f唐書》80卷《韓瑗傳》】但高宗并不聽取他的意見。韓瑗見疏奏無效,便又上表要求解職歸田,武則天對他非常仇恨。顯慶二年(657)武則天指使許敬宗誣陷韓瑗與褚遂良同謀不軌,借口是說他和來濟(jì)等人將褚遂良改調(diào)為桂州刺史。因為桂州(今廣西桂林市)向來是用武之地,把褚安插在桂州目的是搞里應(yīng)外合。當(dāng)年八月韓瑗被貶為振州(在今海南省三亞)刺史,“終身不許朝覲”,使他無望再調(diào)入京。
? 顯慶四年(659)春,武則天指示許敬宗誣陷長孫無忌謀反,削其官爵,黔州安置。又向高宗上奏說:“無忌謀逆,由褚遂良、柳奭、韓瑗構(gòu)扇而成,”因此韓瑗被除名。韓瑗受此打擊,憂憤而死。時年55歲。八月,長孫無忌被迫自縊,又詔韓瑗所至斬決,至則已死,發(fā)棺驗尸,籍沒其家而還!咀ⅲ骸杜f唐書》本傳作“四年卒官,明年長孫無忌死……,敬宗等人奏瑗與無忌通謀,遣使殺之,及使至瑗已死,發(fā)棺驗尸而還,籍沒其家”。今從《資治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