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離退休人員安置戶口遷移
辦理材料
1、老干部、民政部門的安置介紹信;
2、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證或離(退)休證明;
3、《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4、申請人書面申請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和材料→派出所審批→戶政科審批→派出所辦理
辦理地點與時間
辦理地點:濟寧市各派出所
辦理時間:周一到周五工作日
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自完備手續(xù)公安部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收費標準:
1、居民戶口簿,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每本10元);集體戶口簿,城鎮(zhèn)每本40元,農(nóng)村每本30元。
2、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收取的工本費,每張5元)。
3、出具戶籍證明,每張5元。
4、戶口簿變更,每次5元。(戶口簿變更僅限于并戶、出生申報、變更姓名、性別、民族、職業(yè)、服務處所,其他變更事項不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