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區(qū)和光明區(qū)部分街道實施了電動車備案試點,如果不備案會有什么后果呢?不備案有什么處罰呢?小編為大家收集到電動車備案的相關(guān)信息,快點擊文章查看!其他相關(guān)信息見文末提示。
不備案的后果
電動車不備案會有什么后果?
未進行備案的電動車仍按原規(guī)定嚴查嚴處,已經(jīng)備案的電動車也不可為所欲為,電動車騎行要戴頭盔、按道行駛,若是存在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樣需要面臨嚴厲處罰。
電動車八大交通違法行為處罰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guī)定,對電動二輪車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八大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1)駕駛電動二輪車闖紅燈,罰款300元;
(2)駕駛電動二輪車逆行,罰款300元;
(3)駕駛電動二輪車走機動車道,罰款500元;
(4)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沖禁令,扣車并處2000元罰款;
(5)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違規(guī)載人、載物,扣車并處2000元罰款;
(6)駕駛無牌(標識)超標電動二輪車,扣車并處1000元罰款;
(7)酒后駕駛電動二輪車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8)駕駛電動二輪車不戴頭盔的,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