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涉外離婚登記應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
1、 香港居民的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4、雙方填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作為監(jiān)誓人的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澳門居民
1、 澳門居民的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4、雙方填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作為監(jiān)誓人的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臺灣居民
1、 臺灣居民的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4、雙方填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作為監(jiān)誓人的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出國人員、華僑
1、 出國人員、華僑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4、雙方填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作為監(jiān)誓人的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