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屋類提取材料:
1、退休的
應提供退休的批文或證書。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醫(yī)院證明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以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出國或出境定居的
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證明和戶口遷出證明,調離本行政區(qū)域的,應提供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調動證明。
4、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應提供銀行出具的還貸證明。
5、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應提供死亡診斷證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遺產(chǎn)分配公證書及繼承人身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