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70年,畢業(yè)于泰國國立法政大學;
1973年,成為訟務律師 ;
1974年,成為助理審判官;
1975年,成為正審判官;
1986年,任攀牙府法院首席法官;
1993年,成為二區(qū)上訴法庭審理員;
1996年11月到2006年3月,任泰國司法部常務秘書;
1999年至2006年,任司法部次長,此后曾擔任勞工部次長;
1998年,成為內閣成員,任司法部副常務秘書;
2002年,成為國立發(fā)展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教師;
2006年3月到2007年,任泰國勞工部常務秘書;
2007年 ,當選泰國國會眾議院議員;
2008年2月,任沙馬內閣副總理兼教育部長;
2008年2月15日,泰國人民力量黨提名頌猜為該黨總理候選人;
2008年9月17日,擔任泰國總理;
2008年12月2日,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頌猜所屬的人民力量黨在選舉中舞弊并需要解散,頌猜5年內都不可參政。
拒絕辭職
2008年10月17日,頌猜發(fā)表全國電視講話,拒絕辭職,表示執(zhí)政聯(lián)盟將繼續(xù)為國家和民眾利益努力工作。他承諾接受獨立調查部門就本月7日流血沖突事件得出的結論。
三項任務:
頌猜在曼谷廊曼機場發(fā)表講話表示,為了民眾利益他不能辭職。由于反政府組織“人民民主聯(lián)盟”8月26日起占領總理府,頌猜內閣不得不搬遷至廊曼機場候機大樓辦公。 頌猜提出政府尚有三項任務,包括王姐甘拉亞妮·瓦塔娜葬禮、國王的生日慶典和東南亞國家聯(lián)盟首腦會議。
獨立調查:
頌猜在講話中承諾,政府不會干涉沖突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將接受調查委員會得出的結論。
維持聯(lián)盟:
頌猜17日的講話面向全國民眾電視直播。他告訴電視觀眾,內閣成員和執(zhí)政聯(lián)盟組成黨派將繼續(xù)合作,執(zhí)政6家黨派均同意維持聯(lián)盟,繼續(xù)為維護國家和大眾的利益而努力。
政府倒臺
2008年12月2日,泰國憲法法院就大選舞弊案作出判決,宣布解散執(zhí)政聯(lián)盟中的三黨人民力量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上述政黨的執(zhí)行委員5年內禁止參政。頌猜作為人民力量黨副主席失去繼續(xù)擔任總理的資格,頌猜政府宣告結束。前政府第一副總理差瓦拉·參威拉恭當天起出任泰國看守政府總理。
12月15日,泰國國會下議院舉行總理選舉特別會議上,民主黨主席阿披實·維乍集瓦獲得國會437席中的235票支持,當選泰國總理。12月17日,國王普密蓬·阿杜德簽署諭令,批準阿披實出任泰國第27位總理。
各界評價
頌猜為人謙和并精通法律,這是其未來執(zhí)政的優(yōu)勢所在。泰國的政治危機中摻雜著許多法律問題,包括民盟占領總理府合法性問題,民力黨是否將因在2007年大選中的個人賄選被解散問題,前總理他信面臨諸多指控問題等等。頌猜上臺后,利用其法律方面的優(yōu)勢應對各種問題。
此外,民盟占領總理府而引發(fā)的這一輪政治危機中,警方和軍方并沒有過多干預。頌猜上臺后,利用自己多年從政積累的經(jīng)驗和人脈,調解與軍警方面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