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王頒字景彥,隋太原祁(今山西祁縣)人,生卒年不詳。
王頒祖父王神念,為梁左衛(wèi)將軍,為梁太尉王僧辯次子。王頒從小灑脫,不拘束,有文才武略。王僧辯平侯景之亂時,將王頒留在荊州。王僧辯被陳武帝陳霸先設(shè)計殺死時,王頒號慟而絕,立志報仇。北周代西魏,北周明帝征召王頒為左侍上士,之后又任他為漢中太守、儀同三司等職。
隋文帝楊堅篡北周以后,王頒率軍平定蠻族,并因功加封開府及蛇丘縣公。之后,他獻(xiàn)平陳之策,很得隋文帝的賞識,特召見了他。及隋大舉伐陳,王頒自請從軍,并率徒附數(shù)百人,跟先頭軍兵,夜度長江,與陳軍進(jìn)行拼死搏斗。
及陳滅,頒(王頒)密召父(王僧辯)時士卒,得千余人,對之涕泣。其間壯士或問頒曰:u2018郎君來破陳國,滅其社稷,讎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fā)其丘壟,斷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u2019頒頓顙陳謝,額盡流血,答之曰:u2018其為帝王,墳塋甚大,恐一宵發(fā)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u2019諸人請具鍬鍤,一旦皆萃。于是夜發(fā)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
既而自縛,歸罪于晉王。王表其狀,高祖曰:“朕以義平陳,王頒所為,亦孝義之道也,朕何忍罪之!”舍而不問。有司錄其戰(zhàn)功,將加柱國,賜物五千段,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為國,所加官賞,終不敢當(dāng)。”高祖從之。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母憂去職。后為齊州刺史,卒官,時年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