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簡介 鐘祖培(1890—1951)號植軒,恭城和平鄉(xiāng)(今平安鄉(xiāng))對河村人。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冬,鐘祖培考入廣西陸軍小學,與李宗仁同窗。民國5年,鐘祖培參加討袁護國軍,在第6軍第2師第13團任團部副官。民國7年,在李宗仁為營長的第2營任連長。民國10年,李宗仁在玉林樹起自治軍旗號,委鐘祖培為第1支隊第2統(tǒng)領兼第1營營長。12年秋,李宗仁與黃紹坎組織聯(lián)軍,討伐陸榮廷,鐘祖培任第3縱隊司令,在慶遠參與對陸部韓彩鳳的作戰(zhàn)。后又參與對沈鴻英部的作戰(zhàn)。民國15年,鐘祖培任國民革命軍第7軍第8旅旅長,其后民國14年上半年,鐘祖培任第四集團軍駐梧州辦事處主任。升任副軍長兼第3師師長,參加北伐。5月,率所屬兩個團往湖南衡陽增援唐生智,驅(qū)逐吳佩孚部趙恒惕。6月抵達洪羅廟,阻截吳軍。9月向九江挺進,與北洋直系軍閥孫傳芳部約千余人發(fā)生遭遇戰(zhàn),將孫軍擊潰。10月攻德安時,在九仙嶺一帶與孫軍交戰(zhàn)。民國16年11月,第7軍攻克武漢,收編部隊很多,新成立第18軍,白崇禧力保資歷甚淺的旅長陶鈞逾為軍長,而鐘祖培卻未得提升,憤然離去,閑居上海。
編輯本段閑居故里
民國18年3月,桂系在蔣桂戰(zhàn)爭中失敗退回廣西時,白崇禧置鐘祖培于不聞不問。鐘祖培遂于民國19年冬由上海攜眷轉(zhuǎn)香港,會同張一氣(曾任廣西省長),陳紹虞(袁世凱時期的國會議員), 向楊義(第7軍第9旅第17團團長)提出“擁李倒白”,并決定以楊義、陳紹虞、劉錫茲(恭城人)三人為聯(lián)絡工作組,由香港到桂林聯(lián)絡阜連芳(第7軍第12師師長)、唐紀(覃的部屬),覃、唐表示支持。嗣后,聯(lián)絡組又前往南京向國民政府古應芬及中央黨部陳立夫分別匯報,取得支持,委任鐘祖培為陸軍新編第八軍軍長,并發(fā)給一筆臨時活動經(jīng)費。鐘祖培即派師長侯人松在衡陽招兵買馬。后被蔣介石察覺,撤銷他的軍長職務。不久,李宗仁為培植親信,擴展勢力,又委鐘祖培為總司令部高級參謀。民國23年調(diào)任梧州警備司令,次年9月調(diào)龍州任對汛督辦兼龍州區(qū)民團指揮官及行政監(jiān)督。 27年調(diào)任平樂區(qū)民團指揮官。當時國民黨集中力量“剿共”,鐘的“倒白”活動半途而止,從此閑居故里。
編輯本段組織反共暴動被殺
民國36年,國民黨當局召開全國國民代表大會,鐘祖培在恭城選區(qū)競選獲勝,11月當選為國大代表。
1949年10月12日,桂東區(qū)軍政司令甘麗初致電鐘祖培迅速組織民團,扼守龍虎關、定崗坳、黃茅嶺等關口,阻止解放軍由灌陽、湖南入境。11月中旬,廣西綏靖公署派督導室主任吳立賓到恭城與他密商“反共”。24日,白崇禧又電話命他組織“恭城縣自衛(wèi)委員會”,他即依命組成,自任主任委員。
白崇禧又從香港派特務梁賡潛回恭城與他聯(lián)絡,并發(fā)給20兩黃金作暴動經(jīng)費。他命舊部林績勛等分頭活動,召開秘密會議,1950年1月25日在恭城組織“恭城人民反共救國軍”,任中將總指揮。會后,聚集3000多部眾,發(fā)動反共暴動,圍攻各鄉(xiāng)政府和縣城。4月28日在瑤山兵敗投降。
1951年2月27日,廣西省人民法院桂北分院認定1·25暴動共殺害共黨軍政工作人員164名,人民財產(chǎn)損失約10億元(舊人民幣)。遂判鐘祖培死刑,將其處決于桂林。
編輯本段個人履歷
鐘祖培(1891~1951)生于1891年11月21日(清光緒十七年十月二十)。廣西恭城人,字植軒。廣西陸軍速成學校第一期步兵科畢業(yè)。
1916年6月出任護國聯(lián)合軍第6軍(總司令林虎)第7旅(旅長李思廣)第13團(團長周毅夫)中尉副官。
1917年4月所部改稱廣東陸軍第2軍(軍長林虎)第7旅第13團(團長何文圻),升任第2營(營長冼伯平)第3連上尉連長。
1921年1月所部改稱廣西邊防軍第1路(司令林虎)第1支隊(統(tǒng)領黃業(yè)興)第2營(營長李宗仁)第3連,仍任上尉連長。7月第2營擴編為粵桂邊防軍第3路(司令李宗仁),升任第1支隊(司令李石愚)第2營少校營長。
1922年5月第3路改編為廣西自治軍第2路(司令李宗仁),升任第1支隊(司令李石愚)第2路中校統(tǒng)領兼第1營營長。8月所部改稱廣西陸軍第5獨立旅(旅長李宗仁)第1支隊(司令李石愚)第2路,仍任中校統(tǒng)領兼第1營營長。
1923年7月所部改編為定桂軍(總指揮李宗仁)第2團(團長何武)第2營,升任中校團附兼第2營營長。
1924年7月升任定桂軍第3縱隊上校司令兼第3團團長。11月所部改稱廣西陸軍第1軍(兼軍長李宗仁)第3縱隊,仍任上校司令兼第3團團長。
1926年3月所部編入國民革命軍第7軍(軍長李宗仁),升任第8旅(轄兩團)少將旅長。
1927年2月升任第7軍第3師(轄三團)中將師長。9月19日升任第7軍(軍長夏威)中將副軍長。
1928年9月5日第7軍縮編為第4集團軍暫編第2師(師長夏威),降任中將副師長。10月8日暫2師改稱第15師(師長夏威),仍任中將副師長。
1929年3月26日因隨部反蔣被國民政府撤職。4月因反蔣失敗避居香港。
1931年6月出任第4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中將高級參謀兼駐梧辦事處主任。
1935年8月兼任廣西全邊對汛督辦。
1936年1月31日敘任陸軍少將。同月辭去督辦兼職。8月調(diào)任平樂區(qū)民團中將指揮官。11月12日獲頒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勛章。
1938年12月辭職后寓居恭城。
1944年10月出任湘桂邊區(qū)抗日指揮部中將總指揮。
1945年10月辭職后仍返鄉(xiāng)賦閑。
1947年11月當選國大代表。
1949年11月24日出任恭城自衛(wèi)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0年1月25日在恭城組織暴亂,自任“恭城人民反共救國軍”中將總指揮。4月28日在瑤山兵敗投降。
1951年2月27日在廣西桂林被執(zhí)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