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陳兆棠,字澍甘,湖南桂陽人,生于清咸豐九年(1859),出身鼎鼎大名的桂陽泗州寨陳氏家族,其父陳士杰是曾國藩重要幕僚,晚清中興名臣。陳兆棠累官至潮州知府,同時他的生命終點也在潮州——— 他以“民賊”、“屠夫”的身份被革命軍槍決于署前的照壁下。
在大多數人眼里,陳兆棠正如《時事畫報》所描述的那樣,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反派人物。然而令筆者好奇的是,陳兆棠一生的游宦經歷,所到之處幾乎都留下了廉能的好名聲。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嗜殺成性?而他草菅人命的背后,又是一個怎樣的陳兆棠?為了能夠清晰地認識如此充滿爭議的人物,筆者通過搜刮大量地方文獻,力圖展現一個完整的陳兆棠供后人認識。
1名門之后捐納入雜途
桂陽泗州寨陳氏是當地最為顯赫的名門望族之一。陳兆棠之父陳士杰居位通顯,是清季鼎鼎大名的中興名臣,在清代的洋務、海防、河工、教育等方面都作出過貢獻;谧约旱慕涷,陳士杰尤其重視家族教育,把幾個兒子的學業(yè)全部委托給晚清大儒王闿運。在王闿運的悉心教導下,陳氏子弟均獲得很大的成就,其中陳兆葵、陳兆文均入翰林院編修,人稱“一家兄弟兩翰林”;陳兆奎雖以舉人出身,但跟從王闿運學習長達30年,久負文名,官至法部總檢察廳檢察官。在兄弟們的光輝下,僅是廩貢生的陳兆棠多少顯得有些失色。宣統(tǒng)三年(1911),陳兆棠在潮州知府任上被革命軍槍決的不光彩事實,使得后人在研究陳士杰家族時會有意無意地避開陳兆棠這個名字。
有關陳兆棠最詳細的歷史傳記見于《桂陽泗州寨陳氏續(xù)修宗譜》(民國六年惇庸堂刻本)的《清贈道員廣東潮州府知府陳兆棠事略》,文長數千字,詳細交代了陳兆棠的一生。眾所周知,大多數族譜都有遮陰報喜的弊病,但是一些沒有政治色彩的記述仍足以采信。
陳兆棠“少有大志,長而能文,磊落瑰奇,激昂慷慨”,曾讀書于泗州天蒼巖、長沙岳麓書院、城南書院、屈子祠,歷覽天下名山大川,好學不倦,“以是知名當世”。但盡管他“以制藝名于時”,卻始終無法敲開科舉大門,“時論惜之”。光緒十五年(1889),陳兆棠放棄了進入正途的科舉道路,而是捐五品同知銜進入雜途,以知縣選拔四川興文縣。但是,陳兆棠的仕途之始可謂一波三折,還沒赴任就以母喪去官,服闋后再赴川井礬票鹽局差次,又因父喪離任。據說陳士杰卒于衡州,陳兆棠僅用了12天就穿越路途艱難的蜀道到達衡州,一路平安,堪稱神速,“蓋純孝之致”。
2重典治亂歲殺三百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守喪期滿的陳兆棠終于可以放開手腳為仕途奮斗。他先是在四川云陽縣辦理票厘,次年題補大邑縣調署威遠縣,“判決疑獄,案無留牘,月余大治”,他還捐廉修建經緯書院,聘名士張肇文任山長,文風始盛。從威遠調回大邑本任時,“父老攀轅苦留,步行送五十余里,皆泣涕沾襟”。大邑縣“素稱難治,搶劫成風”,“盜風甚熾,人有戒心”。陳兆棠下車伊始,即大力整頓治安問題,制定相應的法制法規(guī),興辦團練以保衛(wèi)地方,“不盈一載,四境肅然”。在大邑,陳兆棠展示出剿匪的特殊才華。邑中有匪目張老光子屢犯巨案,但歷任知縣均懸賞未獲,陳兆棠則拿他第一個開刀,使得其他匪徒畏威而改過自新。
對大邑百姓來說,陳兆棠的最大政績還不是剿匪,而是修建了平云書院,又捐俸銀千兩遣人到湖北官書局,購置經史子集等圖書以廣學生見聞,并在閑暇時到校與諸生詩文相樂,在當地傳為佳話。陳兆棠在平云書院修成之日親撰禮堂聯:“癡心抱賈太傅愛國憂愁,環(huán)海吼波濤,無計請纓空痛哭;此地是范文忠吟詩故址,明經先器識,抗懷希古莫蹉跎!绷髀冻鲎约簮蹏謭髧鵁o門的憂悶情懷。
光緒二十五年(1899),成都府知府劉心源看中了擅長剿匪的陳兆棠,把他調任到匪“強悍異常,歷年不治”,“盜案歲千計”的崇慶州。陳兆棠在崇慶州如何治盜?據清末四川著名干吏吳光耀所著的《西藏改流本末紀》記載,陳兆棠“重賞峻刑,盜絕跡。處己廉,故盜亦心服”。1926年出版的《崇慶縣志》記述得更為具體:“以整頓保甲,清厘戶口為先務。聞警即躬率健卒四出追捕,風馳電掣,擒馘甚多。”
《西藏改流本末紀》是吳氏的晚年作品,寫作時無所顧忌,直書對某人的看法、某事的評價,可信度極高。從吳氏的記述中,我們已能看到陳兆棠嗜殺的苗頭。陳兆棠任崇慶州知州時,黎承禮任新都知縣。陳、黎二人都是督撫之子,門當戶對又相鄰為官,故非常要好。有一次陳兆棠為兒子向黎承禮提親,但是黎承禮聽說陳兆棠“歲殺盜三百人”,認為“治盜純用殺,非法也”,就推辭了這樁婚事。
盡管如此,吳光耀眼中的陳兆棠仍不失為一個好官,因為自陳兆棠調離崇慶州后,接任者是“有嚴能名”的江油知縣姜鵬程,但是相比之下,姜 “治效頓減”,“廉弗如也”。
3身先士卒文官成武官
一邊是讓盜賊心服的廉能,一邊卻是視人命如草芥的暴政,這讓陳兆棠的真實面目變得撲朔迷離。其實,這時候的陳兆棠還遠沒有變得引人注目。光緒二十六年(1900),陳兆棠自崇慶州調署簡州。沒多久,他的表兄夏壽言由四川川東道升授四川按察使署布政使,陳兆棠按清制應援例回避,于是改官江西擔任一個閑散的角色。這對正處于上升勢頭的陳兆棠來說是一個壞消息。到江西后,他“不事爭競,惟吟詠自娛”,一幅與世無爭的姿態(tài)。令人驚訝的是,當了5年的地方官,陳兆棠似乎清貧如洗。據他的弟弟陳兆葵所寫的《同懷澍甘先生五十壽敘》,陳兆棠“至貧,不能治行李、迎妻子,及岑少保督川,始得稍稍發(fā)攄。”也就是說,直到兩年后岑少保(即岑春煊)的出現,他才走出這個低谷。
岑春煊對陳兆棠來說絕對是一個貴人。陳兆棠在崇慶州時,正值八國聯軍入都掠奪,各地百姓爭毀教堂為快。陳兆棠在這節(jié)骨眼上判斷非常正確,對所轄的教堂“竭力保護,認真拿犯,教民雖有損傷,教士并無受害”,因此躲過了清政府對清末教案的秋后算賬。時任山西巡撫的岑春煊對清末教案的判斷與陳兆棠可謂驚人一致。光緒二十八年(1902),以成為慈禧太后紅人的岑春煊晉為四川總督,即奏請將陳兆棠召回四川署邛州直隸州事。次年,岑調任兩廣總督,亦差遣陳兆棠隨行入粵,統(tǒng)領武匡軍。岑春煊按照規(guī)定送二千金給陳作統(tǒng)費,陳兆棠卻“固辭不受”,還說“不要錢,不徇私,不任性”,自律自負如此。
當是時,廣西全省饑旱,寇盜紛起,“大則屠城掠野,小則取財奪物”,“人民不堪其苦,官軍亦莫能救”。岑春煊以陳兆棠素習兵法,讓他招募桂陽子弟1500人組成 “兩廣棠字全軍”,轉戰(zhàn)廣西全省,破賊無算。陳兆棠身先士卒,“躬冒矢石,奮力前驅”,數年之間大小七十余戰(zhàn),“軍威未嘗稍損,西征諸軍以公軍為第一”。此時的陳兆棠,已成岑春煊在廣西戰(zhàn)局中得力主將。光緒三十一年(1905),廣西肅清,陳兆棠馬上前往廣東,奉岑春煊之命稽查廣東全省各軍,事業(yè)如日中天。
從一個小小的知縣成為叱咤風云的一軍統(tǒng)帥,陳兆棠完成了從文官到武官的轉變。這種轉變,無疑會將陳兆棠性格中暴力的一面無限放大。當他在廣東奉命辦理惠州軍務兼惠州營務處,繼而破格提拔為惠州知府,專門負責清鄉(xiāng)行動時,惠州就陷入血雨腥風的恐怖之中,陳兆棠也就有了“屠伯”的綽號。
4草菅人命濫殺三千人
19世紀末期,清王朝在廣東的統(tǒng)治已面臨嚴重的挑戰(zhàn),突出的盜匪問題就是主要表現之一。1899年11月的澳門 《知新報》的一篇文章稱:“地球各國,盜賊之多,以中國為最;中國盜賊之多,以廣東為最!惫俜揭膊槐苤M廣東多盜的事實,甚至多方渲染。比如1885年兩廣總督張之洞奏稱:“粵東山海交錯,民情獷悍,盜賊之熾,甲于他省!标愓滋脑诨葜蒉k理軍務時所要面對的匪亂,遠甚于四川和廣西。按照他自己的“成功經驗”,那就是將四川時的重典治亂政策進行升級,變成了嚴刑峻法下的濫殺。
陳兆棠的濫殺在廣東是 “有法可依”的。早在光緒十一年(1885),兩廣總督張之洞和廣東巡撫倪文蔚為配合清鄉(xiāng),奏請在廣東恢復就地正法。此后“就地正法”在廣東一直伴隨著清鄉(xiāng)政策而沿用。在惠州,陳兆棠將“就地正法”發(fā)揮得淋漓盡致。據1907年8月20日《廣州總商會報》的《惠府陳守辦清鄉(xiāng)示文照錄》,陳兆棠發(fā)布告示要求各約紳房族,“務將族內各匪速行按名捆送懲辦,以期拔盡根除”。言外之意就是由惠州紳商來指攻族內匪徒,以達到清鄉(xiāng)的目的。然而,真正的江洋大盜怎么可能坐以待斃,因此清鄉(xiāng)“就地正法”所殺者往往為“鼠竊狗偷”之輩,甚至是良民。
《時事畫報》中《惠州府草菅人命》的圖畫新聞就是最為典型的濫殺案例:惠州永安(今河源紫金縣)農民羅賓二,向來在上義墟做點小生意謀生,1906年時被土匪吳火光糾劫并將其綁架。羅賓二之父羅國瓚到縣府報案后,清鄉(xiāng)營務處破案還算迅速,將羅賓二和土匪一起抓回。沒想到土匪居然行賄營弁胡有德,反誣羅賓二為綁匪,結果當陳兆棠審案時,竟不分青紅皂白立即將羅賓二就地正法。事后陳兆棠知道自己殺錯人,才將胡有德收押,但死者已不能復生。對于此事,《時事畫報》編輯發(fā)出了 “擲筆三嘆”:“陳守濫殺,膾炙人口,惠屬人士,咸能道之。嗚呼!自就地正法之例實行,各屬清鄉(xiāng),不知幾許!羅賓二矣,生民無辜,遭此慘毒!”
陳兆棠治惠三年一共殺了多少人,目前較準確的數字是3000多人。據光緒進士尚秉和所著《辛壬春秋》第44卷中的《清臣殉難記》:陳兆棠任惠州知府后,“令列屬鄉(xiāng)族,各自為冊,注盜主名、區(qū)、處,兆棠按冊捕誅,積三年,至三千余人,忌者騰毀,謂為u2018屠伯u2019。”1909年11月27日,陳炯明在廣東諮議局討論停止就地正法議草時的發(fā)言也印證了這個可怕的數字:“觀陳兆棠之治惠,殺三千余人,其間實有冤抑!痹谕艟l(wèi)《論革命之趨勢》一文中,甚至說“廣東惠州府知州陳兆棠,蒞任一月,所殺逾千人”。由此可見,說陳兆棠草菅人命,實在是無可厚非。
5死于因果命斷潮州府
應該說,清鄉(xiāng)既成就了陳兆棠,也使他走上了不歸路。在晚清,“清鄉(xiāng)委員”如同常設的官員被派駐各地,兩廣總督也將清鄉(xiāng)作為州縣吏治考核的重要內容。而陳兆棠所特有的自卑心理——— 以廩貢生的出身進入仕途——— 讓他不遺余力地奉行清鄉(xiāng)政策,以獲得進一步的晉升空間。難怪汪精衛(wèi)說:“此寧嗜殺人之兇徒,必為虜廷所貴,使得益張其威福。故為地方官者,人人不期而為陳兆棠!
陳兆棠嗜殺的名聲傳到了恩師王闿運的耳中,這位深知陳兆棠品性的先生對他進行了一番規(guī)勸。光緒三十四年(1908),陳兆棠正好50歲,王闿運有《作陳澍甘五十生日一聯》:“五馬一驄,弟兄衣繡;師鯨靖鱷,民物同春!奔恼Z陳兆棠官居高位后,應當師法韓愈貶為潮州刺史時,作《祭鱷魚文》以驅鱷。只有用文治取代武治,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yè)。據王闿運之《湘綺樓日記》,此聯之后還附有王闿運對陳兆棠的評價:“澍甘好殺,而不能殺洋人,故令其師鯨以靖鱷,不可殺也!憋@然,他對陳兆棠的“好殺”感到憂慮。
與王闿運持相反意見的是陳兆葵。陳兆葵同樣是在為陳兆棠祝壽的文章中說:“(陳兆棠)督盜賊所論殺頗眾,當時或疑為嚴峻,去后民輒思之。以是川粵之間,言循吏者交相推引,沈司使、王分巡雖齊名一時,皆自謂不逮也!毖酝庵馐顷愓滋牡暮脷,在很大程度上震懾了犯罪分子,使得百姓賴以為安。
王闿運和陳兆葵分別分析了陳兆棠嗜殺的正反兩面。事實上,歷史證明王闿運更具有遠見。因為殺人本來就是治標的手段,根本不可能根除盜源,而濫殺則又勢必進一步激化矛盾。最終,普通百姓“為匪死,不為匪亦死”,“勢必負隅相抗,作困獸之奮斗”。再加上此時清廷大廈將傾,草菅人命的陳兆棠也勢必成為人民群眾的眼中釘,欲除之而后快。至于陳兆棠在地方上的廉政和善政,早就被人遺忘得一干二凈了。
光緒三十四年八月,陳兆棠應兩廣總督張人駿之命調任潮州知府,一如既往地執(zhí)行他的暴力哲學,“一日報誅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齒寒。
宣統(tǒng)三年(1911),武昌起義轟動全國,潮州光復,陳兆棠也隨之被革命軍所擒。11月22日上午8時,革命軍將陳兆棠縛于竹梯,梯頂懸掛著一長幅標語,上面寫著“處決民賊陳兆棠以謝天下”。就這樣,陳兆棠被押至署前的照壁下槍決。《清史稿》記為“中十三槍乃絕”,也有中19槍和中7槍之說,不管怎樣,陳兆棠為他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臨刑前,陳兆棠擬好遺言致其家屬:“不死于君,不死于國,死于因果!边@番話,讓人想起當年陳兆棠赴川任職前曾向王闿運告辭,王闿運看著眼前那位苦于報國無門的熱血青年,發(fā)出了“究有何益,徒令人茫茫耳”的感觸。或者可以這么認為,陳兆棠之死,何嘗不是清朝統(tǒng)治末勢下一個令人無語的悲慘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