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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叔昆( 1908 — 1938 ),又名方叔 堃 、方曼之,學名方培玉,浙江嘉興城北郊朱官浜人。
1920 年間,方叔昆就讀于嘉興秀州中學。后中途輟學,進入新塍鎮(zhèn)怡和祥布店當學徒。期滿后,繼續(xù)留店當職員。
在五四反帝愛國主義精神感召下,方叔昆加入進步社團新塍“讀書會”。
1925 年,方叔昆經(jīng)中共黨員朱仲虎介紹加入 CY( 時為社會主義青年團代號 ),積極參加五卅反帝游行集會運動。
1926 年,他由青年團轉入中國共產(chǎn)黨。不久,黨組織決定指派方叔昆參加濟生會嘉興分會工作。
1927年 2 月 23 日 ,北伐革命軍光復嘉興縣城,方叔昆一度擔任縣黨部工人部的秘書。為加強對工人運動的領導,方叔昆受黨組織指派,以工運指導員的名義進入嘉禾布廠。繼而在廠內創(chuàng)辦了“工人夜!焙汀奥毠ぷ拥軐W校”,他自任教師,宣傳革命道理。
“四一二”政變后,根據(jù)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方叔昆擔任共青團嘉興支部書記。方叔昆以縣城蒲鞋弄朝北廊下 3 號這一居住處作為黨的聯(lián)絡點,繼續(xù)與上級黨團組織保持著秘密的通訊聯(lián)系。
1928 年上半年間,方叔昆一度轉移上海,在 “中華學園”當教員。
1934 年冬,方叔昆在嘉興縣城楊柳弄一帶進行革命活動。敵探偵悉到其行蹤,隨之將其逮捕,旋即押囚杭州浙江陸軍監(jiān)獄 ( 案稱“嘉興楊柳弄事件” ) 。
1935年春,國民黨浙江省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國為目的而組織團體”之罪名,判方叔昆三年刑期。嗣后,作為政治犯,方叔昆被移囚于浙江省特別反省院。
1937年冬,方叔昆獲釋。他主動協(xié)助嘉興地方抗日愛國志士籌建抗日武裝,開展抗日救亡宣傳工作。其抗日活動的足跡遍布于嘉興、海鹽、海寧等縣交界的鄉(xiāng)村、小鎮(zhèn)。
1938 年4 月27 日 ( 農(nóng)歷 3 月 27 日 )方叔昆被日寇抓獲。日軍用汽油焚燒葛家南貨店,方叔昆犧牲,時年 3l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