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任職簡介
其雖是法律出身,但長時期在財經(jīng)系統(tǒng)出任官員,先后曾任“財政部次長”、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廳長、及臺灣省副省長等。當陳水扁執(zhí)政后的第二任“內閣”,由民進黨大老張俊雄“組閣”時,為了“拼經(jīng)濟”,得以邀請了長期在財經(jīng)系統(tǒng)的賴英照出任“行政院副院長”。
辭職報道
2007年8月,獲陳水扁提名為“司法院院長”并任大法官,提名案于咨請“立法院”于2007年9月27日同意后,于2007年10月1日辦理交接,接替卸任的“院長”翁岳生。2010年7月18日因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受賄風波,請辭獲準。
請辭
請辭背景
從司法官收賄,到“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請辭,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司法事件,已釀成政治風暴,考驗著馬當局的危機處理與改革決心;馬英九明天將端出廉政改革方案,不容再有失分的空間。
如同黨政高層所言“當初任命黃世銘當u2018總長u2019,就是要加速推動司法改革”,若這是馬英九構思的廉能改革一環(huán),正因黃世銘鐵面無私查辦自家人,才爆發(fā)司法官收賄案,又讓賴英照辭去“院長”職務,背后有因果循環(huán)關系。
法律人的背景與性格,讓馬英九謹守依法行政的分際,推動司法改革更堅持回到體制內,這從馬英九日前與民間司改會談話即可看出;他說,很多司法改革不一定要通過“修法”或經(jīng)過領導人,可通過慣例一步一步做到。
制度分析
包括推動“廉政署”、強化清廉問政、機關倫理規(guī)范等,馬英九堅持回到制度面改革;如同啟用黃世銘任“總長”的思維模式一樣,不容逾越或有所挑戰(zhàn),即使貴為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也要節(jié)制行使權力。
只是在廉政改革的沖擊下,又衍生出賴英照、謝在全雙雙請辭的案外案,瞬間讓司法議題升高成政治危機;馬英九邀集黨政高層會商,一天內約談賴、謝兩人解決人事問題,展現(xiàn)不同于以往的執(zhí)行力,跌破許多人的眼鏡。
面對如此重大人事案,照以往慣例,馬英九必先沉淀幾天再做決定,這次短短在兩天內迅速定案,重點是要“給司法界警醒”,要以大動作宣示當局推動改革的決心。
馬英九推廉政署、司法改革,原本與賴英照請辭是兩回事,但兩者有微妙的因果關系,馬當局似乎也通過這次司法院高層人事的調整,宣示啟動另一波廉政改革。
觀點
島內學者
島內學者:淘汰制度欠缺
島內學者指出,此次法官涉貪案暴露出臺灣司法體制的諸多問題。目前,臺司法體制的“前端”,沒有好的法學教育和選才機制;“后端”沒有淘汰機制。人與制度的問題同時存在,才會導致司法領域的弊病叢生。此外,受政黨政治因素影響,司法改革舉步維艱,法官立法20余年來一直停滯,淘汰制度欠缺。臺知名律師許文彬表示,此次案件既有首長沒有盡職、督導不周的原因,也有法官的評鑒機制沒有發(fā)揮作用的原因。他希望,新任“司法院長”大刀闊斧推行司法改革。
民間組織:建立司法官評鑒機制
民間關注
臺民間關注司法改革的組織則聚焦司法官評鑒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他們指出,臺現(xiàn)在約有1700名法官,是終身制,每年遭到彈劾記過的只有幾個,而法官的升遷調動懲處完全是在司法體系內完成,不受監(jiān)督。
這些組織提出,法官評鑒機制應設于“司法院”之外,以利外部監(jiān)督;評鑒事由應包含具體不適任現(xiàn)象;除被動接受民眾檢舉外,還應主動定期對法官進行全面性評鑒;懲戒決定機關應包含多數(shù)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護。
相關新聞
辭職新聞
輿論壓力大,臺“司法院長”辭職
臺灣“史上最大司法官貪瀆案”引爆一場臺灣司法界的形象危機
臺北地方法院2010年7月14日就多名臺灣司法官收賄為被告脫罪弊案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檢察官及2名懷疑為中間人的女性收押禁見。案件被臺灣媒體稱為“史上最大司法官貪瀆案”,該案18日又添新“情節(jié)”:臺“司法院長”賴英照在同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會面后獲準辭職。
新聞背景
島內輿論及法律界人士指出,賴英照辭職只是概括承擔政治責任。臺司法界亂象已持續(xù)多年,弊案時有發(fā)生,改革舉步維艱。臺有關方面只有徹底展現(xiàn)反腐決心,對法官的選才、監(jiān)督、評鑒機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挽回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司法部門應全面自省,如果改善整頓仍只做“紙上功夫”,臺灣的司法公信力將備受質疑,在公眾面前“恐難抬頭”。
媒體報道
——《聯(lián)合報》社論
“現(xiàn)在的司法人事制度中缺乏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機制。法官不是等到風紀出問題,行賄收賄鋃鐺入獄才要淘汰;審判品質粗劣,敬業(yè)精神不足,生活行止極度偏差等不堪擔任者,都應存有淘汰的機制!
——《中國時報》評論
金額 4名司法官收賄800萬新臺幣替人脫罪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回家吃豬腳面線”“買一審(法官),不如買二審”……這些在島內廣為流傳的順口溜是臺灣民眾諷刺和調侃各級法院、法官判案標準不一,易受多種因素影響。而此次臺法官集體涉貪收賄案又為這些順口溜增添了新的例證。
引發(fā)這一司法丑聞的主角是曾任苗栗縣縣長的臺灣前民意代表何智輝。他被控貪污、背信等罪,2006年一審被重判19年;但今年5月臺灣高等法院對何智輝改判無罪。此前,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接獲檢舉,疑有法官、檢察官在何智輝案中收賄。7月14日,因涉嫌收賄為何智輝脫罪,臺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方檢察官邱茂榮,以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友人黃賴瑞珍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據(jù)特偵組查證,這4名司法官涉嫌向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索賄、收賄800萬元新臺幣,幫助其在新竹銅鑼開發(fā)貪污案中由一審重判19年,逆轉為更一審改判無罪。涉案過程中,4名司法官被懷疑互相通氣,并由其中的板橋地檢署邱姓檢察官擔任索賄收賄的“中介”。何智輝已逃脫,下落不明。臺北地檢署15日下午對何智輝發(fā)布通緝,通緝有效期至2035年。
問責 臺“司法院長”、高等法院院長請辭獲準
案情曝光后,臺灣社會為之嘩然,更引爆一場臺灣司法界的形象危機。由此案引發(fā)的司法丑聞愈演愈烈,東森新聞臺16日報道稱,其中1名法官還卷入另一樁弊案,涉嫌收賄后將襲警致死的歹徒改判無罪。臺灣地區(qū)司法主管機關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目前列入“正己專案”監(jiān)控調查的共有11名風紀不正的司法官,其中一人經(jīng)查為本次弊案嫌疑人,另有兩人涉嫌其他貪瀆弊案,近期將完成搜證、展開偵辦。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臺“司法院長”賴英照在16日、17日分別口頭和正式提出辭呈。18日,賴英照辭職獲準。賴英照對媒體表示,法官涉貪案對司法信譽造成嚴重影響,他愿對此承擔所有責任。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日前也向賴英照提出辭職。賴英照表示,黃水通18日上午再度表達堅定的辭職意愿,他將正式批準黃水通的辭呈。
反思 民間團體呼吁建立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
有媒體發(fā)布的民調顯示,超過70%的受訪臺灣民眾認為該案會影響他們對司法的信心。島內各界強烈呼吁臺灣當局進行司法改革,加快有關立法,打擊、杜絕司法腐敗。
島內輿論指出,法官貪瀆由個人行為變成串聯(lián)共犯,說明司法正義進一步受到損害,情色權錢交錯橫流令人震驚的同時,也讓臺灣司法界蒙羞。此外,涉案的4名司法官中,有一人兼任臺司法部門“自律委員會”成員,司法系統(tǒng)自律機制的有效性也因此被質疑。島內一些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也呼吁,應盡快完成修訂司法官管理相關規(guī)定,建立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
面對社會的批評和質疑,臺當局表示要大力肅貪并推動司法改革。馬英九表示,司法改革應有具體辦法,其中“法官法”立案對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建立很重要。臺行政當局負責人吳敦義稱,將盡快成立“廉政署”,未來以團隊的力量和機制來懲貪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