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孫坤(1531~1603),字順夫,號長山。明代睢州人,孫氏世家睢州人,生于嘉靖10年六月初四,出身于世代書香官宦之家,其曾祖父孫銘曾做過宜君縣知縣。祖父孫憲文,父親孫守中,前母朱氏,生母劉氏,兄孫塘、孫墱、孫坦、孫域。(孫塘、孫墱、孫坦為朱氏所出,孫域、孫坤為劉氏所出。)其中四哥孫域,字界夫,曾任長沙府推官(管理一府刑獄的長官)。
孫坤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中舉鄉(xiāng)試第14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進(jìn)士。會試第106名。歷任刑部主事、肅州兵備副使、四川參政、陜西按察使、四川右布政使,升南京太常寺卿(正三品),萬歷十四年二月升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巡撫為明中葉至清代一省之最高長官。明代湖廣轄今日湖南、湖北兩省地),政績卓著。萬歷十五年十月,因遭流言蜚語中傷離職,事后雖得還以清白,但孫坤對仕途之險惡有了更深的認(rèn)識,遂告病返回家鄉(xiāng)。了解孫坤的大臣向朝廷上疏十余次建議孫坤,但他始終不愿出山。家居十余年,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十月初二日病逝于家中,享年七十余歲,妻子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