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劉季箎(生卒年不詳),名韶,字季箎,以字行。明代官吏,浙江余姚縣人。洪武中進士,任行人。他在出使朝鮮時拒絕饋贈,明太祖朱元璋知道后賜給錢鈔、衣物等,并擢升他為陜西參政。當時,陜西很多百姓拖欠田賦,地方官嚴加督收,凡無力交納田賦的百姓都被逮捕拘押,甚至帶上鐐銬。他到任后,和他的同事們分別到各縣調(diào)查,把關(guān)押的欠租人全部釋放,要他們緩期交納,百姓很感激,后來全部主動補交了田賦。當時陜西不產(chǎn)鋼砂,而每年要交此項賦稅。他便向朝廷奏報,免征此稅。此外,洪渠經(jīng)常泛濫,他動員工民修堰蓄水,變泛濫成災(zāi)的洪渠為灌溉的水源。
建文中(約1400),劉被召為刑部侍郎。
永樂元年(1403),他與解縉,姚廣孝主持編纂《永樂大典》,該書歷時五年完成,包括經(jīng)史子集百家,凡天文、地理、陰陽、醫(yī)卜、林藝等無所不包。永樂八年(1410)劉因以往判案中有錯誤而下獄,后來貶為外地官,他遲遲不動身,又第二次下獄。過了很久才釋放,朝廷命他以儒服任翰林院編纂。不久授予工部主事,在官衙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