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尚恭
王尚恭(1007—1084),字安之,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進(jìn)士。歷慶成軍、袁州判官,以著作佐郎知陜州芮城、緱氏等縣。官至朝議大夫。神宗元豐七年卒,年七十八。事見《范忠宣公集》卷一四《王公墓志銘》。
南宋王尚恭
王尚恭(1149—1168),字安之,簡池人。生于宋高宗紹興十九年,卒于孝宗乾道四年,年二十歲。工詩,人以比之謝希孟。未嫁而死。尚恭有詩集一卷,《書錄解題》任公鼐為之作序。
王尚恭墓志
《王尚恭墓志》于1936年在洛陽北陳莊出土,刻于宋元豐七年(1084)十月。志石呈正方形,長、寬均為77、厚15厘米。志文為隸書,分上下兩列,每列41行,滿行20字。《王尚恭墓志》全稱為《宋故朝議大夫致仕王公墓志銘》,其志文由宋代名臣范仲淹之子范純?nèi)首模穼W(xué)家司馬光書丹,李稹鐫刻!锻跎泄怪尽肥且环剿未,具有較高的史料和書法藝術(shù)價值。
王尚恭,《宋史》無傳!锻跎泄怪尽分疚脑凇斗都?nèi)饰募分杏杏涊d。另外,在《宋史翼》和《宋元學(xué)案補遺》兩本書中,有關(guān)王尚恭的事跡皆來源于志文?梢,《王尚恭墓志》是了解、研究王尚恭最翔實、最珍貴的第一手實物資料,可補史料記載之缺。
墓志中對王尚恭祖籍的記載與史料的記載完全相符。墓志云:“公之先蓋京兆萬年人,后家于果州,至皇考尚書公始家河南”。王尚恭之父王汲,墓志中稱“尚書公”。王汲《宋史》亦無傳。據(jù)君洙《尹河南集》所載王汲墓碣銘所云:“汲字師黯,祖籍京兆萬年,曾家果州,后遷河南”。志、史可相互印證。
墓志記載:“元豐七年八月九日,朝議大夫致仕王公,以疾終于西都嘉善里之第,享年七十有八……十月九日奉公之喪歸葬于河南府河清縣上店里……”。“公諱尚恭、字安之……少力學(xué)與弟尚偕游庠序,喜親賢士大夫……景元年兄弟同登進(jìn)士科”。后尚恭被任命為慶成軍判官,歷知芮城、陽武、猴氏諸縣,官至朝議大夫。尚恭“天性悌,襟抱開廓,居官有風(fēng)力,遇事必務(wù)當(dāng)理,不為茍且,善與人交……”
王尚恭在任職期間,為了表達(dá)自己改除弊政、富國強兵的政治主張,曾通過范仲淹向朝廷上書:“宜選將帥而委以不疑,責(zé)大功赦小過,以激其忠義。節(jié)寺觀土木之費,損大臣郊祀亡賞,以寬國用。精擇守令而簡防禁,任官先才行而后常流,委長吏,徹冗員,以省事。減巡檢,增弓手,以禁盜……”。這些切實可靠的建議得到了范仲淹的贊賞。在防御西夏對宋的進(jìn)攻時,尚恭多次出謀獻(xiàn)策,在殲敵制勝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王尚恭在任武陽知縣時,包拯為府尹,包拯“愛公才明”。一次,經(jīng)尚恭處理的訴訟案再訴與包拯時,包拯說道:“既經(jīng)王宰決矣,何用復(fù)訴耶?”可見王尚恭處理案事的能力和才干是十分出色的,他秉公執(zhí)法,不循私情也是值得人們信任的。
墓志后一部分記載:“……公已老矣……與鄉(xiāng)里高人賢士以文酒相娛,故韓國富公,今潞國之公,留守丞相韓公、北都留守王公皆愛遇之。潞公集舊德之高年者為耆英會,圖其像而賦詩者凡十二人,公居第四。命公書其詩于石,筆力精健,過于壯年。平生有詩千首,文士多愛重之……”。此段記載說明,王尚恭回鄉(xiāng)后被列入賢人高士之列,為洛陽“耆英會”的成員。“耆英會”即文彥博留守西都洛陽時,集年老的士大夫集會作樂,當(dāng)時稱作“洛陽耆英會”。在《夢溪筆談·卷九》中均記載有耆英會的來歷、耆英會成員及成員排列順序。耆英會的成員共13人,排列順序以年齡的大小為主要依據(jù),最長者77,王尚恭時年76年,位居第四。這一點志、史記載相符。而不同的是志文記載耆英會成員為12人,為何史書與志文記載相差一人呢?據(jù)汪介仁《中州雜俎》云:“司馬光雖參與耆英會,年六十四,不及七十,按白居易九老故事,作為列席!绷碇疚臑樗抉R光書丹,可能有謙讓之意,故未列入。所以志文記載為“十二人”。
以上志文記述了王尚恭為人豁達(dá)、襟懷坦白,足智多謀,為官清廉。年邁回鄉(xiāng)后身居耆英會第四要位,卒后又有朝廷重臣為其撰文立碑,可見王尚恭與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司馬光,文彥博等人的政治觀點和愛好趣味相同。王尚恭雖史書對其沒有記載,但從志文中不難看出王尚恭在當(dāng)時并非默默無聞之人,而是一位聲名顯赫、極有影響的著名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