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弘治十八年三月癸卯(1505年4月21日)上御奉天殿,賜進(jìn)士出身有差。
弘治十八年三月辛亥(1505年4月29日),分撥衙門辦事,尋改進(jìn)士為翰林院庶吉士讀書,命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xué)士 張元楨、翰林院學(xué)士 劉機(jī)教之。
正德二年冬十月戊寅(1507年11月12日),授庶吉士邵天和等為吏科給事中。
正德三年二月癸未(1508年3月16日),吏科給事中邵天和奏,各王府官多妄引事例夤緣奏保,并劾徽府審理副閻端求,增五品俸級,請執(zhí)端及輔導(dǎo)官至京處治,詔止行各王府知之。
正德四年三月乙未(1509年3月23日),給事中邵天和等,查盤過河?xùn)|運(yùn)司在庫贓罰,并變賣過鈔貫叚疋等銀,七千三百六十余兩,命貯內(nèi)承運(yùn)庫。
正德四年三月戊申(1509年4月5日),調(diào)吏科左給事中邵天和,為 曹州判官,即天和宜查盤鹽課論奏諸司有遺漏故也。
正德五年夏四月丁酉(1510年5月19日),初給事中邵天和,會巡按山西御史馬旻,及參政臧麟,僉事蕭淵,查盤河?xùn)|鹽課將還,畏瑾索賂,謀于運(yùn)使李德仁,德仁遂歛所屬銀一萬八千三百有奇,和昊、麟淵、及巡鹽御史周廷徵、魏彥昭,分取各數(shù)千潛橐至京,寄于給事中白思誠家,而德仁自入者亦數(shù)千,為瑾緝事者所發(fā),時和已坐事為民,乃遣給事中田汝耔往按之,具得其實還奏,有旨升汝耔俸一級,德仁罰米八百石,和二百,彥昭三百,昊廷徵、麟淵一百,思誠五十,各宥其罪,德仁、彥昭仍降二級,昊、麟淵一級,廷徵以巡按狹西俟?jié)M日治之,于是麟降浙江按察副使,德仁河南裕州,淵鄭州,俱知州,昊直隸開州判官,彥昭山東利津縣丞。
正德十四年三月丁未(1519年4月12日),升南京都察院經(jīng)歷邵天和,為尚寶司司丞。
嘉靖四年九月己未(1525年9月19日),升尚寶司司丞邵天和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相關(guān)人物
其父親
邵珪,字文敬,明代宜興(今江蘇宜興)人。成化五年(1469)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官至嚴(yán)州太守。他善書,工棋,詩亦有新意。有“半江帆影落尊前”之句,人稱為邵半江。善草書,小楷得晉、唐人筆意。著有《半江集》六卷。邵珪之子為邵天和。
其岳父
陸簡(1442-1495)字廉伯,號治齋,別號龍皋。江蘇武進(jìn)人。明成化二年(1466)羅倫榜進(jìn)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編修。陸簡少負(fù)才氣,志行清峻,學(xué)識淵博。進(jìn)士及第后,為東宮講讀。曾出任鄉(xiāng)、會試考官。官至侍讀學(xué)士。李東陽稱其文章“縝密峻潔,力追古作”。著有《龍皋文集》。邵天和為常州郡庠生時,娶陸簡之次女為妻。
詩作
《東海文集》(明 張東海 撰)卷四 贈言
義興邵天和
使臣御命下鑾坡,
玉節(jié)南沖萬里波。
左袵忽沾新雨露,
交州還見舊山河。
靈槎夜靜看牛斗,
銅柱年深見薜蘿。
歸報定知無異說,
野人惟祝舜齡多。
歷史資料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明】明世宗 敕撰
【明】楊廷和 蔣冕 費(fèi)宏 石瑤 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