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白儲玿(?-1627年),字粟仲,邢臺市南和縣東三召鄉(xiāng)東三召村人,幼年天資聰穎,讀書過目不忘,性情和易。明萬歷甲辰年(1604年)進士。
西安府推官
初任西安府推官。當(dāng)時分封在西安的皇親蕃王,蠻橫強暴,有的競把衛(wèi)兵活活打死,地方官懼勢不敢過問,白儲召上任后,立拘蕃王,依法懲處,打擊他們的囂張氣焰,正肅了吏風(fēng)。長安有一大案,上司督促甚急,長安快破不了案,就綁來一個道士,教唆他羅織富平一些富豪,白儲召庭審時,道士謊稱知道盜賊的底細,讓他交待主犯姓名時,不得已才吐出誣人的實情,使數(shù)十人免受冤獄。
十年后,交母相繼病逝,服痊三年,又補任辰州,辰州西 南接黔,楊酋叛變后,平溪、清浪等地的衛(wèi)兵聞風(fēng)星散,儲嬉把他們?nèi)站幊鋵嵻婈,還動員當(dāng)?shù)乜头慨?dāng)參軍叛平后,應(yīng)招人留去自便,此后,再登州。正遇上大災(zāi)荒年,白儲召通海運、放道商販,活躍經(jīng)濟,保障了物資的供給。
明乙卯年(1615年),主持招考舉人,錄取者皆優(yōu)秀人才;萬歷丙辰年(1616年),任禮部主事。戊午年(1618年)改任吏部主事,從政更加嚴謹。已末年(1619年),入禮部招考進士,事后以成績封郎中。遂請假回家,恰遇西北邊疆不穩(wěn),京畿各縣派車輛,運送物資。白儲召首倡捐白銀,支援邊防。
著書
白儲玿家居五年,日手一篇,著書頗豐。知縣疏浚百泉河,擴大澆地面積;開倉平價糶糧賑災(zāi)。在縣城內(nèi)文廟東側(cè)自費建學(xué)宮,儲書供學(xué)童閱讀,還建筑文昌閣、魁星樓等。公舉為鄉(xiāng)賢,入祠立碑紀念。天啟甲子年(1624年)授官考功,雅稱“平明”。乙丑年(1625年),又在南京主持考試,錄取36人,俱是品行卓絕,文詞不凡者。因其剛正無私,觸犯朝中權(quán)貴,欲謀陷害,卻尋無把柄,又升為太長寺少卿。此時,奸臣魏忠賢漸掌大權(quán),欲籠絡(luò)之,白借故不與其近,魏轉(zhuǎn)而忌恨。天啟丁卯年(1627年)白儲玿被推薦任寧夏巡撫。魏忠賢謊稱白儲玿自負偏執(zhí),矯詔轍職。盡管朝廷急需用人,保舉的奏章滿公車,卻只委以都督倉場侍郎之職。恰在此時,他已歸家病逝,安葬時,鄉(xiāng)鄰們聚巷慟器。著作有《坦圓呤》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