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穆爾塔達·安薩里(ShaykhMurtadaAnsari,1799~1864)
19世紀伊斯蘭教什葉派宗教領袖、著名教法學家。生于伊朗的提斯孚爾(Dizful)。早年求學于什葉派圣城卡爾巴拉和納賈夫(伊拉克境內(nèi)),于1833年定居于納賈夫。1850年,以其虔敬和學識贏得穆斯林民眾的愛戴,被納賈夫穆斯林尊奉為“唯一榜樣”。一生為人正直,生活儉樸,曾培養(yǎng)大批弟子。宗教學術上多有建樹,其法學思想代表著什葉派教法學的晚期發(fā)展階段,影響至今。其主要貢獻在于提出了一套實用的斷案原則,包括“明確無疑”(即經(jīng)、訓已指明結論)、“有效推斷”(即據(jù)理性推導出結論)、“疑惑難斷”(即無據(jù)可依情況下或準許行動自由或審慎判決或征詢其他學派或執(zhí)法官的意見)和“謬誤推斷”(即無法律拘束力的錯判)4項原則或4種案情。其代表作《教法原理》(Farau2019idal-Usul)成書于伊朗卡加爾王朝時期,為什葉派法理學名著之一,對后世學者影響頗深。
(吳云貴)